哈飞汽车资不抵债 因欠款被判败诉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6年11月30日

(实习记者 刘雨祺)哈飞汽车因欠2.63亿元货款未偿还,被东安动力起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哈飞汽车败诉,要求其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欠款及利息,并负担135.5万元的诉讼费用。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安动力 600178.SH )11月23日发布公告披露上述判决信息。公告还称,判决尚未生效,并且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哈飞汽车)已资不抵债,无履约能力,因而判决执行与否仍具较大不确定性。

东安动力主要经营汽车发动机及零部件制造业务,与哈飞汽车同属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公司。双方是长期合作关系,东安动力主要向哈飞汽车提供汽车动力总成产品,哈飞汽车曾是其第一大客户。

哈飞于上世纪80年代初军转民进入汽车产业,曾位列中国十大车企之一,但在进军轿车领域后发展出现问题,并且在与东安动力交易过程中产生欠款,东安动力2008年年报显示,至当年末,哈飞欠款已达9.5亿元。

2008年12月,东安动力与哈飞汽车签订还款协议,要求哈飞汽车自2009年起,每年增加2亿元付款,直至欠款达到正常水平。

哈飞汽车当时已经陷入困境并于2009年被长安集团兼并,后长安采取多种措施试图挽救哈飞于困境。2010年,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汽车 000625)与哈飞汽车签订了《关于技术许可、技术服务及生产协作的框架协议》,委托哈飞汽车代工生产长安之星S460、悦翔 V3等汽车产品。2013年3月,长安汽车发布公告续签协议,再次向哈飞汽车 输血 。

2015年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收购哈飞汽车轿车生产基地,对其进行升级改造。

以上措施均不奏效,并且在长安福特收购哈飞汽车后还曾发生员工因裁员而维权的风波。

长安集团兼并哈飞汽车进行整合期间,东安动力欠款问题也未解决。至2012年末,哈飞汽车欠款为4.4亿元。2012年底,哈飞汽车再次与东安动力签订还款承诺书,承诺除正常销售货款按回款条例回款外,2013年哈飞汽车将偿还欠款6000万,2014年还款1.2亿元,2015年还款1.8亿元,此后还款数额逐年递增6000万元直至欠款还清。

东安动力2015年年报显示, 2015年,哈飞汽车以土地、房屋等资产清偿债务,共偿还1.2亿元,仍低于此前承诺的金额。

东安动力11月23日公告显示,截至2015年6月,哈飞汽车仍欠东安动力货款约2.63亿元,东安动力多次催告仍未偿还,遂于2016年5月12日提起民事诉讼,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7月13日一审开庭。

东安动力公告还称,鑒于对哈飞汽车经营状况的考量,公司已于2014年年底按哈飞汽车欠款金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而此次诉讼对东安动力上市公司的利润将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11月23日,东安动力报收12.13元,上涨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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