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奶粉“没活路”,消费者自然不恐慌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6年11月30日

假冒奶粉“没活路”,消费者自然不恐慌

  假冒奶粉没活路,消费者自然不恐慌

  对于冒牌奶粉的质量认可,本质上就是监管部门的自我减责。如果冒牌奶粉有毒,性质就大不一样了。

  4月6日,针对上海公安部门破获的1.7万罐假冒名牌奶粉案,食药监总局再发公告表示,国产奶粉品牌贝因美(002570,股吧)也卷入此次假冒奶粉案中。之前通报冒牌奶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主要是提醒消费者如果已购买食用,不要过于恐慌。

  为了群众不恐慌,总局把心都操碎了,就连验假的点子都想出来了。这么多年的打假搞下来,咱几时听闻过为假货检测?你见过为假LV包检测质量的吗?长见识了。但有关部门希望群众不恐慌,群众就会不恐慌吗?不少网友认为,这种表态反而制造了新的恐慌。

  想想,真是充满戏剧性的一幕李鬼横行世间,李逵在表示要抓李鬼的同时发布安民告示:此李鬼不取人性命。这将带来怎样的社会观感,不言而喻。人们就算不误会李逵和李鬼勾结,也会因为这种诡异的环境而心生不安。按正常逻辑,嫉恶如仇的李逵对于李鬼肯定是全面否定,不会给其任何洗地、蛊惑人心的机会。

  无论是何种出发点,总局为假冒奶粉背书的间接作用已显。某种意义上,这像是为假冒奶粉做了一次免费的形象广告:假冒奶粉只害钱,不害命。难怪有网友惊呼:原来造假冒奶粉的这么有良心这太吓人了,假如造假者的良心稍微丧失一点点,后果还敢设想吗?

  新华网助理舆情分析师丁琢发文《假奶粉达标就不会引起恐慌?食品安全底线不能降!》直指:从食药监局角度来说,为了减少社会恐慌强调假奶粉符合国标,虽然有自己的考虑,但是并没有考虑到该事件牵扯到的是公众早已紧绷的神经。今后官方对于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布和解释要真正考虑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关切,预测舆论走向,而不是专注于为自己辩护,否则只能导致失信于民的下场。

  事实上,对于冒牌奶粉的质量认可,本质上就是监管部门的自我减责。如果冒牌奶粉有毒,性质就大不一样了。

  但有关部门似乎忘记了一点,说冒牌奶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检测信息公布了吗?

  群众记得很清楚,警方是这样披露细节的:犯罪嫌疑人仿制假冒品牌奶粉罐、商标标签,收购低档、廉价或非婴儿奶粉,在非法加工点罐装出售,低档、廉价、非法加工点,在当下的语境里意味着什么?

  真是想一想就恶心,让咱放心更反胃!

  假冒奶粉像打不死的小强,抓了假雅培,又现假贝因美,下次还不定出啥新品种。就算冒牌奶粉吃不死人,监管也难脱其咎。公众所希望的强力监管效果是:假冒奶粉露头就被踩死,根本不需要群众操心后面的事。检测假冒货质量?那不是画蛇添足吗?

  当监管部门庆幸冒牌货的质量没掉链子的时候,监管的滞后、被动、软弱、茫然,暴露无遗。

  话说回来,那种引导不恐慌的逻辑其实是很奇怪的。群众不想恐慌,但群众有恐慌、愤怒的权利,要是面对不测的食品风云还能镇定,那才可怕。群众又不缺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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