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骂吃喝嫖赌并欠巨款 黄晓明起诉微博用户获赔3万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6年12月25日

  今日时报快讯(记者 王巍)因袁某用其注册的新浪微博蓝V账号EC品牌观察登载博文,指称黄晓明吃喝嫖赌、欠下了3.5个亿,带着他的baby跑了,黄晓明遂起诉新浪微博的运营主体微梦创科公司及袁某侵犯其名誉权。今日,海淀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认定袁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判令袁某向黄晓明赔礼道歉,并赔偿黄晓明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及维权合理支出费用31524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黄晓明系我国知名青年演员,微梦创科公司系新浪微博平台的备案主办单位,袁某为新浪微博中昵称为EC品牌观察的蓝V认证实际用户,粉丝人数为232689人,粉丝总订阅人数116051人。

  今年4月7日晚,袁某在EC品牌观察微博中发布一条微博,称上海最牛逼的,东虹桥跑路了、黄晓明吃喝嫖赌,欠下了3.5个亿,带着他的baby跑了、我们辛辛苦苦给你投了大半年,你不还钱!该微博文字下方还配有截图图片,内容为网友的跟帖评论。该微博在最终删除前的阅读数为138568次,所涉及的内容其后被腾讯财经、21财经搜索、互联网行业等微信公众号转载传播。

  4月8日,上海东虹桥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发布声明,澄清黄晓明与该公司除了为贷你圆梦项目共同宣传外,不存在任何投资关系。同日,黄晓明工作室也发布同样声明。当晚,袁某在EC品牌观察发布微博称:黄晓明通过工作室回应所涉东虹桥金融在线兑付危机:除贷你圆梦项目外,黄晓明与东虹桥或其关联公司无任何投资或合伙关系,不背兑付危机黑锅。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晓明系我国知名青年演员,在社会上获得了良好的公众形象和名誉,其本人有权维护这一良好形象和名誉。袁某负责的EC品牌观察作为拥有二十多万粉丝及十多万微博订阅粉丝的蓝V认证网络用户,属于具有较大网络影响力的微博,袁某在传播过程中亦应当承担与其身份性质及影响范围相适应的较高注意义务。

  袁某在涉案微博中传播的内容,既包括黄晓明具有吃喝嫖赌不端行为及欠巨款潜逃恶劣行为的事实性陈述,也包括侮辱及谩骂用语,内容本身具有显而易见的诽谤意义和侮辱意义。袁某通过微博,以书面形式向不特定第三人公开传播有关黄晓明的前述涉案内容,却并未向法院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其传播消息的事实依据,且袁某也当庭表示未对前述传播内容进行核实。

  此外,袁某将来自不同网络社区及微博自媒体的消息内容及评论截图,进行重新拼接组合并在涉案微博平台上进行再传播,不但没有对没有事实依据及公然侮辱他人的传播内容尽到较高注意义务,还通过其具有较大传播范围及影响力的涉案微博进行了加大力度传播。

  因此,袁某的涉案微博言论传播行为具有明显的过错,构成通过诽谤、侮辱等方式侵害黄晓明名誉权的侵权行为,其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最后,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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