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多措并举着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0年10月11日

  山西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强化统筹谋划,深化教育改革,完善育人环境,提升治理水平,把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作为重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努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统筹谋划,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以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为引领,通过强化政府责任,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学校布局,改造薄弱环节,解决重点问题,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在实施消除城镇大班额计划、加强城镇学校建设等工作基础上,加快推进农村学校建设,补齐农村义务教育短板。2020年将建设、改造500所乡镇寄宿制学校纳入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完成时限和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截至7月底已完成171所。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惠及全省所有县(市、区),涵盖3535所学校、7953个项目,已下达中央补助资金16.8亿元、省级补助资金1亿元。持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了全省所有贫困县全覆盖。截至目前,共覆盖21个国家试点县、62个地方试点县的3390所学校,受益学生68万人。

  完善机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提高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促进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为全省艰苦边远山区农村寄宿制学校招聘补充3700名“特岗计划”教师,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把交流率10%以上列入省政府对市、县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在教师晋升职称评审中,要求参评的城镇中小学教师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在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标准条件中,对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的荣誉要求降低1个级别,吸引更多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从教。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117个县(市、区)全部实施。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按照每月300元的标准向全省21个集中连片特困县的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在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中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设立班主任工作津贴,激发乡村教师从教热情。

  创新举措,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通过多种途径使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已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涉及6000余所学校。在教师配备、教学管理、教研培训、学校文化等方面,推动优质中小学校和薄弱学校实现资源共享和一体化管理,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实现城市优质学校教学资源实时、高效传输,强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疫情防控期间,广泛开展线上教育,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丰富的优质网络教育教学服务,覆盖所有学校、学段、学科和学生。

  优化治理,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印发《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方式,加强教学管理,加强实验教学,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认真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享有平等就学的权利,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60%以上比例分配到农村初中政策。不断完善特殊群体关爱帮扶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法治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加强重点监测,确保城乡学生不因贫困、不因上学不便而辍学。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制定了控辍保学方案,完善了控辍保学机制,推动实现存量清零、动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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