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时报网讯】记者邝伟轩报道:保障投资者协会联同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工会回应港交所(388)就打击「向下炒」的「上市发行人集资活动」谘询文件时指,即使港交所为此修例,仍无法保障小股东。
保障投资者协会主席吕志华昨在记者会指出,该会支持「上市发行人集资活动」的谘询文件,但对于港交所提出将摊薄比率上限定为25%,则表示反对,他认为,即使检讨过后落实修改《上市规则》,亦无法杜绝所谓的「向下炒」活动。
吕志华提出反建议,认为:(一)供股应规定在合股后12个月才可进行;(二)供股价应以宣布供股前10个交易日的平均股价为标準,最大折让比率为25%;及(三)供股集资额应与市值挂耻,其供股前10天平均市值,应以30%为上限。
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工会会长陈勇华称,港交所有「人力物力」做研究,界定何谓「向下炒」股票,建议设立「冷淡对待名单」,让市场知悉哪些是「向下炒」股票,而不要采取「一刀切」停牌措施,认为「DQ妖股」(停止交易) 将导致小股东血本无归。
下一篇::林郑:港珠澳桥为物流新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