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权引入主板 港交所设门槛:市值100亿年收入10亿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7年12月17日

同股不同权引入主板  港交所设门槛:市值100亿年收入10亿

【今日时报网讯】记者邱媛媛报道:探讨多年的「同股不同权」上市机制终落实。港交所(388)行政总裁李小加昨发网誌公布谘询达半年之久的上市机制改革结果,将容许「同股不同权」的「新经济」公司在主板上市,而条件则是其市值需达100亿元,同时年度收入达10亿元,市值至400亿元的企业则不设收入要求。此外,港交所明年初将推进上市规则的细则谘询,乐观估计,最快明年下半年「同股不同权」公司可来港上市。

同股不同权引入主板  港交所设门槛:市值100亿年收入10亿

最快明年下半年实施

李小加以《新经济、新时代,香港欢迎您》为题,形容是次改革是香港市场近20多年来最重大的一次上市改革。诚然,自2013年痛失阿里巴巴,掀起了本港市场关于「同股不同权」经久未平的争论风波,反覆的谘询都不了了之,直至今年中关于创新板的谘询才有眉目。李小加指出,新经济与新时代已来临,香港必须往前行,因此才能达成现在的共识。

不再设立创新板

港交所公布的文件提及,以「同股不同权」上市,必须是新经济行业、公司发展靠创办人的创新、独特性发展(而非累积资本)。原计划于创新板设「同股不同权」,现被推翻,不再建议设立创新初板及创新主板,而是于主板上市规则中新增两个章节,配合新兴及创新产业发行人上市集资的需要,容许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以及不同投票权架构的新经济公司(包括创新产业及高增长公司)在主板上市。此外,已在外地上市的「同股不同权」公司,亦可以来港第二上市,条件亦必须是创新行业、市值最低100亿元。原本业务重心在大中华的内地公司被禁止在港第二上市,在新建议下亦获放宽。

至于股权架构,港交所建议设投票权上限,特权股份比例最多一股10票,日落条款并非以上市时间计算,而是若上市时持有特权股份的创办人离任、逝世或转让持股,该批特权股份即时变回一股一票,公司在上市后亦不可再发行新的特权股份。在这规定下,持有特权股份的股东,只需最低持有9.1%公司股票,就享有逾半公司投票权。

证监:需有严格措施保障投资者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回应谘询总结时表示,本港是首个为同股不同权设立特有监管机制的国际金融中心,证监会的首要任务是确保所有新做法都合乎投资者保障原则,以及确保香港整体市场质素。他强调,当局需要有严格的措施确保「同股不同权」不成为常态,以及让投资者获得足够保护。

此外,花旗昨日发表研究报告指出,港股成交逐增,增速仍温和,加上双重股权上市结构的平台,且新股活动转趋活跃都有利港交所股份,花旗维持其「买入」投资评级,目标价290元。

「同股不同权」上市机制讨论进程

日期过程

2013年7月市传阿里计划来港上市,但碍于其采用分层股权架构,不符香港上市规则要求,遂掀起引入合伙人制度的争议。

2013年8月市传证监就阿里分层股权架构形式上市提出反对。

2013年9月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于网誌撰文,呼吁公众讨论应否修改上市规则。

2014年6月金发局发布报告,建议检讨「同股同权」机制。

2014年8月港交所公布「不同投票权」架构谘询文件。

2015年3月市传港交所于今年第三季,就「不同投票权」展开第二轮谘询,时任证监会主席的唐家成指不反对。

2017年6月港交所建议设创新板容许同股不同权,公布谘询文件。

2017年12月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于网誌公布谘询结果,允许「同股不同权」公司主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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