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违反授信责任 康宏再入稟告王利民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8年01月07日

涉违反授信责任 康宏再入稟告王利民

康宏前主席王利民

涉违反授信责任 康宏再入稟告王利民

【今日时报网讯】记者邝伟轩报道:继上周入稟状告前主席王利民及前行政总裁麦光耀后,在本周五(29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表决罢免包括曹贵子及陈丽儿等人在内的执行董事职务前夕,康宏环球(1019)昨再次入稟要求法庭宣告麦光耀、王利民违反授信责任,要求赔偿损失,以及交出从中赚取的利润,并要求法庭禁止各被告继续相关的不当行为。

不排除申索过程增新被告

除了王利民及麦光耀,康宏环球是次还入稟向Convoy Investment Services Limited(CIS,并非康宏环球的附属公司)及鼎成证券追讨损失。康宏环球在港交所(388)发出的通告指出,开展法律行动属必须之举,藉此可保障集团及公司股东的权益。公司将连同各监管及执法部门进一步调查相关事宜。康宏通告又指不排除日后在有关申索过程中,增加新被告或采取其他法律行动。

康宏环球提交的入稟状指,王利民和麦光耀二人,以及CIS和鼎成证券,涉盗用康宏名称,自2010年起主导康宏的户员、顾问及销售代表,误导顾客CIS与公司有关,从而不当地转移原属公司的顾客及业务机会给予CIS,更促致CIS向公司的员工发放佣金。康宏环球又称,CIS更因而向公众销售高风险垃圾债券,以及可能属不受监管的结构性金融产品等,而其假冒行为可能令公众误以为公司认可该等产品是适合谨慎投资者的。

入稟状又指,2014年至2015年期间,麦光耀、王利民与CIS、鼎成证券达成秘密协议,在公司于上述期内4次配售债券的过程中,鼎成证券把配售集资所得逾4500万元转移予CIS。

康宏两星期内再度出手

康宏环球在入稟状中亦指出,CIS更因而向公众销售高风险垃圾债券,以及可能属不受监管的结构性金融产品,使其假冒行为可能令公众误解公司,指其是认可该等产品适合谨慎投资者。

这是继上周一(18日)入稟状告王利民、麦光耀、曹贵子及被暂停职务的副主席冯雪心等28人后,康宏环球两星期内再度出手,指部分董事违反责任。康宏环球本周五将召开特别股东大会,表决罢免包括曹贵子、陈丽儿、陈毅凯及吴荣辉作为执行董事,汪弘钧作为非执行董事,以及陈毅生、潘铁珊和麦家荣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务。

康宏环球其后发稿声明,CIS并非康宏环球旗下公司,今次诉讼中包括指称CIS多年来涉嫌假冒公司,有系统地将公司的顾客及商机不当转移,故入稟要求CIS停止假冒活动,以保障公司及顾客的利益。公司将会继续调查事件,而其他监管及执法部门亦正进行调查,因此公司不排除在未来会加入其他被告人及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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