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游乐场地续约徵1/3地价 民政局提修策 展开半年谘询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8年04月05日


私人游乐场地续约徵1/3地价 民政局提修策 展开半年谘询

【今日时报网讯】记者冯仁乐报道:目前本港有66幅土地属于私人游乐场地契约,其中27幅由私人体育会持有,39幅由社福机构及体育总会等非牟利团体持有。民政事务局的跨部门工作小组提出修改私人游乐场用地政策,建议在续约时向私人体育会按市价徵收三分一地价,规定他们须进一步向合资格外界团体开放其体育设施,并会按其对推动本地运动的贡献,考虑是否续约,政府昨日起将进行为期半年的谘询。

社区组织和体育会分开处理

针对社会对私人游乐场地契约用地的关注,以及跟进审计署署长《免地价或以象徵式地价直接批出土地予私人体育会所》报告书的内容,民政事务局早前成立了跨部门工作小组,检讨私人游乐场地契约政策,并于昨日公布展开为期半年的谘询。

政府建议将社区组织和私人体育会持有的契约分开处理,以新的特殊用途契约处理社区组织持有的康体用地,私人体育会的用地则沿用私人游乐场地契约安排,但会大幅修改契约条款,以切合体育发展及善用土地,政府在续约时,会考虑其对体育贡献,包括是否提供政府较少有的体育设施、有否提供重要设施举办本地和大型国际赛等。

续约每次15年须经行会批准

政府建议除了缴交地租外,向适合续约的私人体育会按市价徵收约三分一地价,而按现时市区内约1至2公顷用地的地价,涉及约1亿至2亿元。如果私人体育会不愿意或无能力缴交已作减免的地价,若能令政府信纳其营运转为「半公共」性质,政府可考虑约满后,採取与「社区组织」而设的新续约安排,即批出特殊用途契约和收象徵地价,续约每次15年,须由行政会议建议及批准。

政府拟分阶段实施徵收三分一地价的安排,20份2011或2012年届满的契约,将在下次续期时(2026或2027年)缴付新地价;6份2014至2024年届满的契约,可以在2027年缴付新地价,以便筹募经费;至于2056年届满的1份契约,除非承租人在到期前要求修订或撤销契约,否则政府会在期满后收取新地价。

康体设施进一步向外界开放

此外,政府亦建议规定私人体育会进一步向合资格外界团体开放体育及康乐设施,有关设施须增至总量的30%,并要求私人体育会与体育团体合办公众人士可参与的活动,每月最少须达到240个活动时数。

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表示,目前有66幅土地属于私人游乐场地契约,涉及不同範畴,当中部分土地已存在100年,认为私人体育会对本港体育发展有一定贡献。对于政府过去只收取象徵性地价或免地价,被社会质疑是过于慷慨,他认为有需要调整相关政策,但若应缴地价太高会令其难以经营,故建议按市价徵收三分一地价。

刘国勋关注小团体未能负担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刘国勋认同政府的检讨方向,认为有助釐清如何更公平运用土地和公共资源,惟他质疑有关团体在支付市值地价三分一后,即可获批15年的土地使用权,而政府只要求他们开放三成设施,质疑两者不合比例。他又关注部分较小型团体未必能负担三分一地价,建议政府考虑让这些团体改为「半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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