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彭年曾任清洁工和地盘工,后来经营地产,于九龙塘购入多幅地皮,他于1975年以85万元买下李小龙位于金巴伦道的故居。资料图片
【今日时报网讯】实习记者仝薇报道:武打巨星李小龙故居业主、已故大慈善家余彭年,生前立下遗嘱「裸捐」百亿身家,惟身故后家人对簿公堂,余的子孙先后向高院存入知会备忘,阻止遗产承办处确认余的遗嘱,余的长孙彭志兵遂入稟高院,要求法庭确认遗嘱有效,并授权予他承办遗产。案件昨日在高院审理,各方达成协议由彭志兵担任遗嘱执行人,将所有遗产拨归「余彭年慈善信託基金」,法官陆启康感叹,遗嘱认证案件通常反映人性丑恶一面,而本案属于例外,余彭年的遗产全数捐予慈善基金,反映出人性美好的一面。
代表彭志兵的大律师陈肇基透露,余彭年的遗产估计有数以十亿港元,当中包括数以千万港元计的现金、由不同公司持有的物业,其中武打巨星李小龙位于九龙塘的故居亦是遗产一部分。
把遗产捐出反映人性好一面
陈大律师又指,余彭年于2011年7月21日在律师及律师行文员见证下立下遗嘱,医生检查后亦证明他当时健康和精神状况良好,故法官陆启康认为,遗嘱是在余彭年有能力和知情下订立,正式颁令裁定遗嘱有效。
陈大律师表示,余彭年于2009年1月16日成立的「余彭年慈善信託基金」,意愿是死后将遗嘱用作慈善用途,自成立起由HSBC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监管至2014年1月28日,之后改由余彭年与彭志兵共同担任受託人。即余彭年去世后,彭志兵成为唯一监管运作基金的人。陈大律师续指,彭志兵今次入稟,乃因其叔父两父子彭亚凡及彭新瀚,先后于2012年9月25日及11月5日存入知会备忘(caveat),令承办遗产受阻。有九龙塘大地主之称
陈肇基指本案原本可以用简易方式处理,但余彭年要把遗产捐予慈善,故作为慈善事务的守护人的律政司有需要介入,律政司曾向申请人查询,并确保一切就绪,包括成立管理该慈善基金的委员会,最终才同意法庭确认该份遗嘱。
余彭年于1922年湖南出生,1958年偷渡来港,曾任清洁工和地盘工,后来经营地产,于九龙塘购入多幅地皮,有九龙塘大地主之称,他于1975年以85万元买下李小龙位于金巴伦道的故居。生前立下遗嘱「裸捐」100亿元身家的余彭年于2015年5月2日与世长辞,享年9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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