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经纬上诉遭驳即时收监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8年09月16日

朱经纬上诉遭驳即时收监

【今日时报网讯】退休警司朱经纬于非法佔领期间以警棍袭击途人,他受审后被裁定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立,今年1月被判监3个月,他不服上诉。高等法院法官昨日宣布驳回朱的上诉,并下令他立刻返回监狱服刑。朱经纬闻判时木无表情。他的代表律师透露,暂不会申请保释,意味朱将在狱中度中秋。

法官逐一反驳上诉方理据

法官黄崇厚昨午颁布85页的书面裁决.他强调,朱经纬在现场的目的是防止罪案,但法律不容许他任意使用武力以达到目的,否则向一个仅威胁要挥拳的人开枪亦会变得合理。

就上诉方引用《公安条例》第45、46及53条证明朱的行为有理可据,惟黄官指,前两条条文只容许警员行使「所需的武力」、「以阻止任何人犯或续犯任何罪行」,却不授权警员行使任何武力;第53条虽豁免任何「真诚地行事」的警务人员「负上支付损害赔偿或其他方面的法律责任」,但该条文只涵盖民事诉讼,却不适用于本案。何况原审裁判官已裁断朱并非真诚相信事主对朱的同袍具侵略性,故朱是否合理地行使需要的武力,已是无关痛痒的事项。

刑期上诉方面,黄官坦言决定本案最终刑期极其困难。服务警队达36年的朱经纬定必以实力证明他是优秀的警员,他与同袍于困难时期、在困难的处境中执行职务,他们付出的努力本应获得肯定,但一名奉公守法的市民,有权期望本案事主遭遇的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不然公众对警队的信心将会动摇。无疑朱及其同袍当时处于极艰难的时刻,但他挥棍前一剎那,事主并无违反命令甚至作出具侵略性的行为。代表朱经纬的大律师彭彼得离开法庭时说,需时阅读判词后才决定会否作「终极上诉」。

有支持者闻判伤心啜泣

另外,大批公众于开审前在法院外聚集,其中声援朱经纬人士高叫口号,如「支持朱经纬、执法无罪」、「朱经纬,除暴安良,你冇做错到」、「朱经纬无罪」等。支持者及后得悉结果后,在庭外伤心啜泣,有人大喊「法治已死,香港沉沦」。

警司协会主席郭柏聪发表声明表示,协会对朱经纬须即时服刑感到失望。协会将坚定不移地支援朱及其家人,包括支持朱日后进一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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