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时报网讯】记者邝伟轩报道:港交所(388)早前刊发谘询文件,建议上市公司刊发财务报表时,发生「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况,必须停牌。致同全国交易谘询服务负责人汤认为,港交所期望透过是次谘询,给予市场一个「去芜存菁」的机会,但同时为核数师带来更大负担,并且触发部分上市公司考虑在编製财务报表前,先行撤换核数师。
停牌公司复活机会降
致同估算,现时有约75间公司长期停牌。汤认为,一旦建议落实,在经过一年过渡期后,当中或有逾半数公司将会自动除牌,他指,由于这加快了上市公司除牌速度,加上面对当前监管环境,「问题公司」成功寻找「白武士」拯救的机会亦会因而降低。
另外,过去一年,证监会多次引用《证券及期货条例》第8.1条,勒令14家上市停牌。汤相信,监管机构将继续使用相关条例,并会继续主动调查「问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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