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时报网讯】本港证监会昨日公布,富卫人寿保险因违反《强积金守则》及《基金经历操守準则》相关要求,被证监会罚款240万元。
根据有关条例的规定,富卫人寿须时刻保持至少两名关键人员具备5年以上的管理退休基金或公众基金的投资经验。但是在2012年12月至2016年11月之间,富卫人寿仅有一名关键人员符合最低投资经验要求,并且在2017年1月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查出该情况后,富卫人寿才发现该问题的存在。
证监会亦表示,富卫人寿后续未在指派、监察关键人员方面採取措施,并且未向其职员表明是否已获指派为关键人员。这项缺失是富卫人寿长期持续地违反《强积金守则》的原因。
证监会进一步表示,该项处罚决定已经将所有情况考虑在内,包括富卫人寿违反监管规定的时间近四年。目前富卫人寿已委聘了独立检讨机构,对其违反《强积金守则》的起因、影响等检讨,并反思其内部监控措施;富卫人寿在指派和监察关键人员方面实施书面程序,确保遵守《强积金守则》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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