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爱诗:中央有权为选举参选人拉票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7年02月13日

梁爱诗:中央有权为选举参选人拉票

梁爱诗接受刘慧卿访问

今日时报网2月13日讯(记者周礼希)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今日接受民主党刘慧卿访问,刘慧卿在访问开始时问梁爱诗如何看待针对中央为特首选举参选人拉票的传闻,又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南下深圳。梁爱诗回应指「我唔知喎」,不过她认为在民主选举的规则,任何人都可以做说客拉票,只要做法公道,并非威逼利诱等违法手段或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话,任何人都有权拉票。

梁爱诗解释指:「始终投票时都是不记名的,如果他(选委)的心有不忿,他不认为应该这样做,都是无法强迫的,我始终相信人是有良知的。」任何人都可以表达意见,劝服别人投票给某参选人,就算英国或美国亦可,但她指出干预选举和在选举中游说有很大分别。

被问到如果有三分二立法会议员通过一个不一定符合「人大831」决定的政改方案,中央会否有弹性处理。梁爱诗回应说,大前提是有三分二议员同意,反问会否有三分二议员同意一个方案,而且就算在「831框架」下仍有很多令选举更开放的办法。她认为,基本法附件一已订明中央在政改中的角色,不用立法会做好方案都可随时讨论,但如果个别人士「不是『公民提名』就不愿谈」,则根本没有讨论空间。就「人大831」决定,梁爱诗指出这只是两年多前作出的决定,短期内除非情况有改变,否则她不认为人大常委会改变主意。

梁爱诗又不点名批评一些特首参选人谈及的重启政改方案并无实际基础。「应该有如此把握才如此说」。梁指出,现时难以讨论重启政改方案的细节,到底是否重启、具体要如何重启等,她续说:「如果这个行政长官(参选人)有这个本领,说现在已经知道準备如何做法,我觉得没有太多基础让他这样说,除非(为了)拉票之外。」

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梁爱诗认为第23条是保障国家安全的法律,香港作为国家的一部分有责任立法,而《基本法》中列明让香港自行立法,就是考虑到香港本身的情况,应留待政府认为合适的时候才立法,希望大众不要以为第23条是箝制香港,其实第23条现时也并非全无法律,不过部分条文已经过时,在法院未必能执行,希望尽快追上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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