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选管会主席冯骅严正驳斥抹黑特区政府行政长官选举的失实论调\今日时报记者林少权摄
【今日时报讯】记者冼国强报道:亲反对派报章近日製造谣言恫吓选委,声称有「中联办官员」向选委要求秘密拍照以证投票取向,妄言投票结束后选票会送内地「验指纹」,抹黑特区政府行政长官选举。选管会主席冯骅昨日严正驳斥相关失实论调,强调投票是不记名和以保密形式进行,选管会高度重视投票的保密性。选举事务处亦表明,相关言论毫无事实根据,亦是法律所绝不容许的。
冯骅昨日介绍选举安排时特别强调,投票是不记名和以保密形式进行,选管会高度重视投票的保密性。他说:「根据法例,选票上不会印上任何号码,而投票站人员亦不得记录任何投票人士获发给哪张选票。选举委员获发选票后,须独自进入投票间填划选票,然后将选票向内对摺及投入投票箱。投票站内的投票间高两米半并设有上盖,而所有投票站内的闭路电视监察系统的摄录机亦会被拆除。」
他续说:「除此之外,任何选委都不可以在投票站内与其他人通信息,尤其不可以向他人展示选票上的选择。另外,选委不可以在投票站内使用流动电话或者其他通讯器材与其他人通讯,亦不可以拍影片、影相、录音和录影,以及将选票带离投票站。为方便投票站主任执行有关规例,选举事务处会要求各选委在进入主投票站前先关掉并收藏好流动电话或其他通讯器材。」
简介会的提问环节上,胡国兴一再追问投票保密的情况。冯骅回应指,法例规定选举完结后会封存选票,并由总选举主任和他本人亲自监察保管,直至选票全部销毁。他又指,要相信政府和选管会的工作人员一定会严格执行有关法例,不会让人对选举制度有任何质疑。
斥抹黑言论无事实根据
事实上,选举事务处曾公开严正批评,《苹果日报》及该报专栏作家李慧玲称「以选票验指纹」言论毫无事实根据,法律是绝不容许的,重申根据选举法例的规定,整个投票过程都是保密的。处方强调,选举主任在根据选举法例宣布选举结果(或终止有关选举程序)后,必须随即将选票包裹和密封,亦会邀请候选人、选举代理人或监察点票代理人,在选举主任将有关选票包裹和密封及加以批注时在场监察。
而该批选票包裹,依据法例会由总选举事务主任负责妥为保存,总选举事务主任不得准许任何人检查任何选票,并须妥为保存选票及有关选举文件六个月,除非法庭在关乎选举呈请的法律程序中或在其他法律程序中所作出的命令另有指示,否则总选举事务主任必须在该六个月届满时立刻将该等选票和相关文件全数销毁。选举事务处强调,选举管理委员会将一如既往,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全力确保特首选举在公平、公开及诚实的情况下举行。
下一篇::这是香港的好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