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起:锺健平、陈梓进、黄俊珏
今日时报网4月25日讯(记者叶汉亮)「港人自决蓝色起义」两成员及独立音乐人,涉于2013年7月1日于铜锣湾崇光百货对开,不断推警方铁马及冲撞警方防线,三人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判处80小时社会服务令。三人今在高院就定罪提出上诉,法官听毕双方陈词后押后裁决。
三名上诉人依次是锺健平(34岁)、陈梓进(28岁)及音乐人黄俊珏(34岁)。陈梓进代表律师指陈没有拉扯铁马,影片所见陈只是按着铁马,程度不足以构成破坏社会安宁,而铁马当时是压向陈,陈只是保护自己所以用手抗衡。
上诉一方亦指,当日的游行获不反对通知书,是合法的游行集会,上诉人有行使游行集会权利,警方于铜锣湾崇光百货设立封锁线是妨碍上诉人参与合法和平游行集会的权利,而上诉人当时的武力亦非超出合适程度,不过控方没有完全披露有关文件,令辩方无法确立辩护理由,造成不公平审讯。
律政司的代表律师回应指,上诉人锺和黄拉扯铁马的动作明显超出合理武力,造成现场人士惊慌。而根据证供警方是应当日举办游行的民阵要求才封锁崇光百货对开位置,以免有游行人士插队,造成阻塞,有机会引致游行人士鼓譟,而封锁线亦是弹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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