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有玩家昨驾驶电动滑板车到大埔警署门外,留言「去自首先」,引来网民留言「唔好搞事」/网上图片
继俗称「风火轮」的电动脚踏车后,本港近月流行「驾驶」电动滑板车,时速可达20至30多公里,马力媲美小型电单车。由于外形酷似一般滑板车,玩家可轻易避过警方法眼。有玩家寻求刺激,恍如《头文字D》般,深夜由黄大仙斜路踩上飞鹅山,沿途与行人及汽车擦身而过,险象环生。执业大律师指出,电动滑板车属机动车辆,除非获运输署发牌,否则在马路、行人路、公园甚至单车径驾驶均属违法,可判监三个月。如涉违法行驶,发生意外保险亦不赔偿。/今日时报记者 吴维思
部分玩家自行改装
俗称「风火轮」的单轮或双轮电动脚踏车去年在本港流行,但由于属「电动」,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规定,在公众地方行驶均属违法,警方有权採取执法行动,所以玩家普遍不敢太张扬。近几个月,另一款方便玩家隐藏使用的「电动滑板车」推出市面,销量不俗,电动滑板车充电后按动开关掣,毋须再「用脚撑地发力」即可前进,轻易上斜,部分玩家为追求速度和续航力,甚至自行改装、加强马力,穿梭于行人路和马路。
近日有玩家在社交网站群组上载一段名为「飞鹅山黑夜之旅」的短片,报称于深夜驾驶电动滑板车由黄大仙区的沙田坳道直踩上飞鹅山,全程只需九分钟。短片所见,玩家初时在行人路驰行,其间有途人经过,之后转驶入上山的马路,恍如日本赛车动画《头文字D》般风驰电掣,仅靠微弱车头灯照明。玩家似乎明白有一定危险,沿途不断响号,但过程中,仍见有私家车迎面而来。有网民担心玩家的行车安全,留言提醒玩家:「支灯好暗,好危险!」另有网民表现好奇,查询该车的性能,似乎想「有样学样」。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指出,电动滑板车属机动车辆,使用者除非获运输署发牌,否则在马路、行人路、公园驾驶亦属违法,警方可引用《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作出检控,初犯者最高可判罚款5000元及入狱三个月。
道路行驶违法 保险不赔
警方发言人回覆本报查询时称,电动滑板车只可于室内或非道路上行驶,任何人在道路上驾驶,或已触犯无牌驾驶车辆、驾驶车辆时无第三者保险、无佩戴保护头盔等罪。此外,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4(8)条规定,任何人士若在公众地方罔顾后果或疏忽地策骑或驾驶,或其策骑或驾驶的速度或方式会对公众产生危险,便属违法。
国际专业保险谘询协会会长罗少雄指出,由于涉事玩家属违法行驶,若遇意外,不获保险赔偿,他又提醒电动滑板车使用者,就算在合法的地方驾驶,若然该板车有非原厂改装,一旦出现伤亡,保险也可能「不会赔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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