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退款机制欠透明 消委会倡改善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7年05月09日

今日时报网5月9日讯(记者谢进亨)信用卡预缴式消费日趋普遍,惟消费者在商户结业时索偿无门,在清盘程序中甚少能讨回预缴款项。消委会就信用卡退款(Chargeback)保障进行研究,以不记名方式调查本地22间银行及信用卡机构,发现发卡机构间处理退款申请的安排并不一致,有关退款机制的资讯和服务承诺亦欠透明,情况有待改善。至于信用卡分期付款则不设退款保障,卡主仍需定期还款,直至还清整笔贷款。

消委会去年向20间发卡机构及2间信用卡机构发出问卷,透过回覆的15间发卡机构发及1间信用卡机构提供的资料,以及它们网站所列出的信用卡协议中的条文进行研究。研究发现所有受访发卡银行,会在商户倒闭下提供退款保障,但申请方法及程序缺乏透明度。例如银行处理退款的追溯期,由两个月至年半不等,但现时不少预缴合约,都超出这个时间,消费者难以追讨全部款项。

法律保障事务小组主席陈家殷说:「例如免息分期付款,如果电视机未送到府上时,商户倒闭了,法律责任仍停留在消费者,其实有双重损失,货品取不到,因为商户倒闭了,但同时间要继续偿还免息贷款。」

消委会指,现时未有足够监管指引,要求发卡机构,为持卡人处理退款申请,建议政府参考英国研究立法实施关连贷款人责任,有关报告已交给金管局及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陈家殷表示:「发卡机构,很多时会以各种礼遇,鼓励消费者申请信用卡,站在消费者角度,商户应该是发卡机构所信任,如果商户最终倒闭,发卡机构作为关连贷款人,应该要跟商户共同承担责任,赔偿给消费者。」

消委会建议消费者,避免因贪图优惠而预缴大量款项,亦要保留单据,在有问题时作跟进或追讨赔偿。

上一篇:梁振英指活化工厦亦要注意安全问题 非容许所有用途
下一篇:陈美龄:若担任公职会係「牛公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