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周嘉慧称渔护署近月接收市民弃养狗只数字没有明显变化
【今日时报讯】记者徐晓彤报道:渔农自然护理署早前修例,规定出售狗只人士须领有适当牌照或许可证,包括住家繁殖及出售狗只人士,新修订条例生效近两个月,渔护署已进行三次网上「放蛇」行动,当中一宗个案正考虑提出检控。
新修订的《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售卖及繁育)规例》在3月20日生效,未修订前,在家中繁殖及出售狗只的人士,毋须领牌,为保障动物福利,新修订将家中繁殖及出售狗只纳入规管,其他新规定包括狗只于出售前须接受两次防疫注射,年龄须满10周,母狗生育年龄限制为18至74个月等。
未见引致弃养潮
渔护署动物管理(发展)科高级兽医师周嘉慧称,自修例后已进行三次「放蛇」行动,其中一宗在三月底,未领牌人士企图将家中出生的狗只经网上放售,渔护署正考虑检控。
对于有报道指修例过于仓卒,繁殖场未及反应,引起弃养潮,周嘉慧称,渔护署接收市民弃养狗只数字没有明显变化,今年一月至四月有355只,去年同期有347只,看不到修例引致严重弃养潮问题。就有指狗贩将内地的来历不明狗只,混进持牌繁殖场,假扮为已登记母犬所繁育的狗只,周嘉慧称,渔护署会抽取并储存已登记母犬和其繁殖狗只的DNA样本,经比对便可知是否由已登记母犬所生。
新修订实施后,渔护署截至本月五日,已批出59个新牌照,包括动物售卖商牌照、甲类繁育狗只牌照和乙类繁育狗只牌照。为应对修例,牌照及调查组增加七名人手,主力负责发出甲类繁育狗只牌照,即是在住处繁育和出售狗只的牌照,并负责处理动物保护机构的豁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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