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时报讯】记者黄仰鹏深圳报道:在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以及大湾区建设的过程中,香港作为国家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地方,在多个範畴的法律均与国际接轨。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九日在深圳出席研讨会时表示,在享有「一国两制」的独特优势下,香港能够做到「国家所需,香港所长」。
袁国强指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开展,不同国家之间的商业来往急速上升。由于其沿线各经济体的不同,企业在利用「一带一路」的机遇时,无可避免要面对繁複的国际商务法规,境外融资,及跨境併购等法律风险。在这方面,香港可以发挥其「一国」及「两制」的双重优势。
「『一带一路』首阶段发展很多与大型基建项目有关,当中的商业及工程合同争议的数目将会非常庞大。当事人来自不同国家,工程地点又在不同地方,工程种类繁多。」袁国强举例说,打官司不是唯一的争议解决办法,更好的可能是仲裁。如果利用香港作为中立的仲裁地,运用其在大型基建的经验和国际认受的法律制度和仲裁规则,可为当事人提供更为有效的解决争议途径。
袁国强:两地深化合作
袁国强透露,律政司一直鼓励内地与香港的法律专业深化合作,截至今年五月,两地律师事务所已成立了10家合伙型联营,其中七家在前海,南沙一家,横琴一家。袁国强表示,希望该措施可尽快扩展至全广东以及内地其他地方,让两地更多律师事务所透过合伙联营的合作,为企业带来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在仲裁服务方面,香港应研究与内地仲裁机构强化交流和加强合作,为内地企业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国际仲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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