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集团创辨人周向荣首度自辩 否认参与涉事实验室运作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7年09月06日

今日时报网9月6日讯 记者梁康然报道:DR美容事故误杀案,审讯进入新阶段,案中首被告DR集团创辨人周向荣开始上庭自辩。周向荣透露DR集团创立经过,又自称只是DR集团的「老闆」,并无参与涉案美容中心及实验室的运作。他更把自己形容为「小商人」,一直要求员工注射产品安全,不希望自己数以亿元计的生意毁于一旦。

DR集团创辨人周向荣首度自辩 否认参与涉事实验室运作

​首被告DR集团创辨人周向荣开始上庭自辩。(本报记者梁康然摄)

被告周向荣(63岁)上庭时,表现得很想陈述自己的见解,但往往答非所问。法官张慧玲曾多次提醒被告需扼
要地回应问题。

被告周向荣称,在1979年毕业于港大医学院。1981至1994年为私人执业诊所医生。在1994年起,他开始研发药膏产品,以从事护肤品生意。翌年成立永怡(香港)有限公司,并创立品牌「DR」(Dermal Rejuvenator肌肤再生),同时开始经营美容院。由于生意涉猎广泛,他成立DR医学美容集团,至2000年后,他完全不再行医,主力打理DR集团。在巅峰期,DR集团旗下有38间分店,逾800名员工。

辩方刻意要求周向荣解释在DR集团的角色。周向荣强调自己只是集团「老闆」,旗下美容中心、实验室各自独立运作,管理工作就由DR集团「中央管理组」负责。他称,从未管理过美容中心、实验室等。而他在实验室的职位只是「研究员」。

辩方引用多份集团内容通知,指被告长期提醒员工需要注意产品安全。周向荣回应称,在2009年时DR集团正筹备上市,但集团内的「生命科技部」不会一同上市。同年集团将「生命科技部」分折出来,组成新公司「亚太干细胞科研中心(APSC)」,準备日后再上市。

他透露,位于荃湾的集团实验室,在2004年时曾投资450万元设厂生产护肤品。而涉案APSC在2012年时的运作开支达2亿元。他表示,从不想生意及上市计划因为安全问题而毁于一旦,所以他不时要求重视产品安全

至于涉案实验室的认证问题,周向荣就称,荃湾的集团实验室曾申请内地GMP(良好作业规範)认证。但最终因厂房楼底太矮,未达内地GMP要求,申请认证失败。而APSC成立初期,曾打算以外销医学用干细胞至欧洲为主要业务,所以曾申请GMP、美国血库协会(AABB)等认証,只是未能成功,及后APSC改为生产非医学用干细胞。他强调,本港无法例要求,非医学用的实验室需要取得认证才可运作。周向荣将于明日继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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