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警方将涉案证物带离高院
今日时报记者梁康然摄
【今日时报讯】记者梁康然报道:15岁「私影」少女郭惠明遇害弃尸案,高等法院昨日正式判处37岁被告刘璋辉终身监禁。法官薛伟成判刑时指出,死者生前不曾做错事,却无辜地遭被告冷血杀害,遗体更被亵渎。对于本案被告与死者透过通讯软件而认识,法官认为目前网上通讯软件、社交平台未尽力预防罪案发生及保护年轻人,呼吁社交媒体营运者参与遏止网络罪行或不当行为。
本案被告刘璋辉于本周二被陪审团一致裁定谋杀郭惠明罪成。事缘于被告透过通讯软件联络郭惠明,以500元为报酬邀约对方在2014年12月8日拍摄写真两小时。在事发日,死者与被告购买拍摄用的衣物后,一同前往被告家中。拍摄期间,被告向死者诉苦后突然发狂用胶带绑缠死者,再将死者姦杀。事后,被告以行李箱藏尸,将尸体运至某时钟酒店后,再多次亵渎遗体。至翌日被告将遗体弃于旺角砵兰街垃圾站。
法官薛伟成判刑时指出,死者生前从事私人模特儿兼职工作,其父已多次向她警告该工作的风险,但死者由于年轻及缺乏经验,加上并无做错事,无辜地遭遇不测。法官直指被告在案中报称自己有精神病,拒认谋杀,旨在逃避罪责。
法官续称,被告在行兇前后均表现得若无其事,冷静又自然地移送遗体。被捕后又清晰明确道出殴打、性侵死者,以及亵渎遗体的经过,显示被告对死者毫无怜悯,有组织及深思熟虑下犯案。法庭审阅被告案中行为,可毫不犹豫地判处被告终身监禁。
官:本案显科技发达黑暗面
法官判刑后指出,本案将科技发达的黑暗面展示出来,如非网络发达,本案不会发生。法官认为要预防由网络发达而引起的罪恶,并非只是政府的责任。目前社交媒体未有尽力提醒年轻人认识陌生人的风险,呼吁社交媒体营运者也应参与预防网络罪行工作。
负责调查本案的高级督察张兆乐(圆图)在判刑后称,本案快速破案有赖多名热心市民合作。是次判刑可为死者讨回公道,希望死者在天之灵可以安息,亦希望死者家属可以释怀。
他回应法官呼吁,表示警方有既定机制处理网络罪行。他也希望年轻人在社交媒体与陌生人沟通时,须谨慎并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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