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立法目的非让市民受罚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8年03月18日

特首:立法目的非让市民受罚

图:林郑月娥指《国歌法》是要防範蓄意侮辱或诋毁国歌的行为

政府正就《国歌法》展开本地立法工作,计划立法会七月暑假休会前完成首读。对于坊间提出各种可能误堕「侮辱国歌」法网的假设情况,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认为均属过虑,指市民毋须对《国歌法》过分敏感,强调立法目的是希望社会自觉尊重、认同作为国家象徵的国歌。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强调,只要不挑衅国歌,就没有问题。/今日时报记者 庄恭诚

政府前天向立法会提交《国歌法》本地立法讨论文件,建议《国歌条例草案》规定,任何人公开、故意篡改国歌,或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及侮辱国歌,最高可判监三年、罚款五万元。

社会表达意见时间充足

对于有意见担忧「侮辱」国歌的定义模糊,以及「在茶餐厅吃饭时听到电视播国歌是否需起立唱」等疑问,政府消息人士日前回应说,相信实际行动反映的意图并不抽象,社会对礼貌、尊重等概念亦有共同理解,若茶餐厅食客不站立及不唱国歌未必属贬损,但若在过程中举起不雅手势,相信侮辱意图很明显。

林郑月娥昨日进一步澄清,这些疑问是过分忧虑和敏感,强调立法目的是希望社会自觉尊重、认同作为国家象徵的国歌,并防範蓄意侮辱或诋毁国歌的行为,政府无意订立令人难以跟从的法律及刑罚。

不作出挑衅 不会有问题

至于公众谘询,林太说政府近日已公布立法建议,在七月首读前,社会各界有三、四个月时间表达意见,政府愿意聆听,而即使在首读和二读后,议员亦可在立法会法案委员会讨论,并听取市民诉求。她说「公众谘询」已成为一个标籤,不明白为何坚持一定要有这四个字出现,才能达到倾听社会意见的要求。

张建宗表示,尊重国歌是应有之义,如果并非作出挑衅行为,就绝对不存在侮辱国歌的问题。他呼吁市民以正常、合理的角度看待《国歌法》,强调违法的门槛相当高,误堕法网的机会不大,又表明政府愿对社会疑问「解释到满意」。

在执法难度方面,被问到若一班球迷在球场嘘国歌、如何凭录影界定声音来自何人,张建宗说,很多情景要视实际环境而定,很难在条例中写得清清楚楚,但若有需要及具可行性,会考虑谘询法律意见、把一些条文写得更仔细。

除了罚则,政府消息亦透露,计划让中小学沿用现有教学指引,教授学生国歌知识,但国际学校和外国学生是否豁免成疑。教育局局长杨润雄昨日表示,外国人在作为中国地方的香港,认识中国国歌和学懂《国歌法》的要求,对他们在香港生活重要,从知识角度而言也是好事。他说会与国际学校和不同社群讨论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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