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逃犯条例|李家超:修例适用于任何一个司法管理区 并非为内地而设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05月08日

修订逃犯条例|李家超:修例适用于任何一个司法管理区 并非为内地而设

李家超表示,修例适用于任何一个司法管理区,并非为内地而设。(全媒体记者李湃丰摄

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7日)联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召开记者会,解释修订《逃犯条例》的相关情况。李家超表示,特区政府经过审慎考虑才提出修订草案,是为了处理台湾杀人案,以及堵塞制度漏洞。他强调,修例适用于任何一个司法管理区,不是针对某单一个司法管理区,更加不是为内地而设。

李家超强调,《逃犯条例》针对的人是确保犯严重罪行的人,不是守法的市民,任何个案如不符法定要求,疑犯是不会亦不能被移交。

李家超称,目前,香港目前只和20个司法区签订长期协议,与百多个地区和国家还未有协议,重申签署长期协议是政策目标,个案移交逃犯只是补充未有签订协议的地方,一旦落实长期协议个案移交方式就不再使用,并不影响现有的已经签订协议。李家超又指,个案移交沿用一贯保障,包括政治罪行不移交、两地同属犯罪、不移交第三方、一罪不两审、有权上诉等等,并且在个案增加额外保障。

李家超指,香港立法会法案委员会仍然是最适合解説法例的地方,但特区政府至今仍无机会利用立法会向公众解释,所以召开记者会解释草案。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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