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逃犯条例|李家超:23条立法后可本地处理国安罪行 不涉移交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05月08日

修改逃犯条例|李家超:23条立法后可本地处理国安罪行 不涉移交

李家超(左二)表示,23条立法后可本地处理国安罪行,不涉移交情况(全媒体记者李湃丰摄)

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及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7日)下午召开记者会,回应各界对修订《逃犯条例》的关注。李家超被问到如果涉及国家安全罪行会否被移交时表示,香港在就基本法23条本地立法之后,就可以用本地法律作出检控,不涉移交逃犯问题。

李家超表示,目前立法会审议修例时间表,只余两个多月,只有议员齐心协力,时间上才可以做到。他强调,如有对修例不满意的地方,立法会可以作出修订。

李家超说,无论是为公义,还是为受害人家属感受,政府会积极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呼吁不要有鸵鸟心态,不处理其他类似案件。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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