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个税莫忘初心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8年03月18日


作者:路人甲

一听说要提高个税起徵点,大家都很兴奋。其实,只要一回顾个税的历史,心里禁不住一阵心酸,大家甚至都能哭得出来。因为个税创立的初心,原本是一个富人税,跟工薪族无关。

个税基因早异化

1980年9月10日,全国人大通过新中国成立以后制定的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也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标誌之一。创立个税法的初衷,主要还在于预防性地调节收入悬殊差距,同时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个税起徵点当时确定为800元人民币。而当时普通职工入厂,只有18元一个月;本科毕业生国家分配工作,拿48元月薪算是高工资了;据说,当年正国级的领导们,也只拿500元左右的月薪。查阅资料显示,1980年全国职工全年平均工资是762元,也就是说,一名中等收入职工的全年收入都达不到一个月的800元的起徵点。在个税初创的年代,你若是能交上个税,你会被人羡慕死。总之,归结为一句话,个税初心原本是正宗的富人税。

个税跟随改革开放近40年,「度娘」了一下现状,2016年全国就业人员年均工资57394元,月均4782元,这对于现在3500元起徵点,基本也就全覆盖了。个税居然拐了个发夹弯,从富人税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工薪税。

先天缺陷是病根

个税的遭遇了典型的基因变异,为什幺会这样?这是因为个税制度设计上的先天缺陷之一,起徵点被设计成静止的死点,永远滞后于现实。而时代却在飞速发展。40年前的万元户,10前就已经成了贫困户,当滞后的幅度越来越离谱,税负痛苦指数越来越高时,未免「穷人」怨声载道,甚至连富人都看不过去。比如,日前在首都开两会的中国首富恆大老闆许家印,就呼吁起徵点应提高到10000元。唉,好人还落得富人做了。

数十年通货膨胀的侵蚀,万元户只得成为历史概念,那幺现在多少财富才相当于以前的万元户?曾经2015年,北京师範大学教授锺伟的一篇权威学术研究报告,答案是255万人民币。那幺又经历了4年,房价翻番,物价飞涨,锺教授又没有最新的数字成果出来,俺们不是砖家,也只得毛估一下,至少也有300万吧。也就是说,按照个税的创立初心,只有年收入300万以上,才有资格交个税。

据财政部透露,2017年内地个人所得税总额11966亿元,富贵阶层佔据了社会近一半以上的财富,但上缴的个人所得税却不及个税总额的十分之一。如果按照300万的个税初心标準来收,相当于要让税务总局把这超万亿的肥肉,从肚子里再吐出来,恐怕比登天还难。

善良的人们,总是容易满足,只好退而求其次,嚷嚷着提高一点,每次都有点热脸贴冷屁股的味道。个税起徵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只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而哪一次的调整,不都是像驴拉磨一样,拉一圈,动半圈。

调整应公式化常态化

既然从本质上来说,个税属于收入调节税。现状是的确有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但它不是缩小差距,而是进一步扩大了差距。借鑒国际经验,建立起调整起徵点的长效机制,实行个人所得税起徵点指数化,这已是成熟的作法。

故此个税起徵点,不能老是挤牙膏,可从立法源头上,进入制度化的调整。根据GDP的年均涨幅,国民收入的年均增长幅度,通货澎胀的年CPI指数,地方差距系数,确立一个起徵点的公开调整公式,每一年或二年或三年等商定一个时间段,到了时间节点就例行提高一次。这样制度化的常态化的例行调整,就可以减缓滞后性,避免由此所引发的穷人的焦虑,重要的话说三遍,创立个税制度的初衷是富人税,因而永远不应是工薪税、穷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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