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规管手中权力?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8年11月07日

流深

有内地媒体报道,上周湖南某地一小学女教师,因为体罚了一位迟到的学生,而被警察传唤,在审讯室内关了7个多小时。从网上流传的微信截图来看,被传唤的女老师在离开派出所后仍心有余悸 「全程被人监视」、「限制人身自由」、「没给过一口水,没给过一粒饭」、「晚上噩梦连连,整夜都睡不着觉」。女教师还质问:「我不知道是谁给了渌口镇派出所副所长一个这样的权力」?

所幸在舆论的关注下,当地纪委迅速介入调查,并很快给出了处理结果:该赵姓派出所副所长係违规使用公权力,记大过处分、免去副所长职务,并调离公安系统。表面上看,这个结果似乎可以回答女教师的质疑:为何副所长可以滥用权力?谁给了副所长滥用权力的胆量?

事实上,关于警察涉嫌滥权的报道不少。例如,本月一名女律师称,在广州一派出所内被警察要求脱衣检查;8月有广州警察当街查验居民身份证而被网友「怒怼」;而在崔永元举报演艺明星涉嫌逃税事件的最新进展中,亦举报上海经侦警察有「喝两万一瓶的酒,抽一千一条的烟,几十万的现金用个书包就提走」的细节描述。更不必说因执法不当而引发的「雷洋案」,「鸿茅药酒跨省抓捕」等事件。

对警权过度依赖

显然,问题不在于是不是应该赋予警察传唤、查验、调查等权力,毕竟这是警察完成维护社会治安必须拥有的强制力。但一系列舆论争议的核心在于,警察在行使这些权力的时候,一方面有没有走正规程序和流程;另一方面,社会上对执法的质疑,警方的回应是否足够透明,或提供足够的申诉渠道;尤为重要的是,对涉嫌违法的警察最终处罚常常都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缺乏对违法滥权行为的震慑力。

而这种惯性的形成,其实还有更深的制度原因,那就是政府对警权的过分重视和依赖。在很多地方,公安局长不仅在地位和级别上高于本应同级的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机关,不少司法、法院和检察机关的领导还出身公安系统,甚至不少公安局长还同时兼任政法委书记,统领一方的司法工作。这种「重警权、轻法律」、「重行政、轻司法」、「重效率、轻监督」的模式,必然导致警权的自我扩张,也必然会埋下引爆社会矛盾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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