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卷是否“雷同”不该只由招聘单位决定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7年09月24日

作者:蒋理

对于公务员考试、招录部门认定考生 雷同卷 取消成绩的处理,适合的监督,是司法监督,这需要被认定 雷同卷 的考生向法院起诉,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近日,天津一名考生在通过公务员考试面试与政审之后,却被告知其笔试出现 雷同卷 ,从而成绩无效。事件曝出后,有关公务员考试 雷同卷 的争议被舆论关注,公务员考试如何判别试卷雷同?如何保障评判公开公正?考生不服 雷同 又能怎样申诉?

有一些网友认为,在已经完成面试和政审之后,再宣布笔试成绩因 雷同卷 而无效,其中必有 猫腻 ,说不定被 萝卜招聘 黑了。这种揣测不能说全无道理,但无助于考生维护自身的权利。对于有关部门做出的 雷同卷 处理,当事考生要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应向法院起诉。实际上,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处室有关负责人也认为,雷同检测标准由第三方机构掌握,一应材料均不能透露,只可向法院出示,如果当事人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向法院起诉,是依法维权的唯一途径。目前,这一事件确实存在诸多疑问,如为何今年5月天津本次的公务员招考笔试成绩就已公布,可到面试、政审结束才宣布笔试卷雷同?按理,应该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就做出 雷同卷 的鉴定并告知考生。另外,判定 雷同卷 的依据究竟是什幺?这应该告知本人,而不能只是告诉判定结果。否则确实可能出现网友所担心的事:如果有权有势者想录用某人,会不会通过秘而不宣的 雷同卷 处理把高分者 做掉 ?虽然这样的设想脑洞有点大。

但是,仅凭这些质疑,可能难以改变有关部门的做法。首先,通过鉴定 雷同卷 来判定作弊,是当前治理作弊的一种手段,目前没有规定必须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就公布判定结果,或者可以说,就是通过政审被录用,以至于已经录用上班,如果鉴定出当初的试卷存在 雷同 、 作弊 ,也将根据判定结果而取消录用,这有利于保持对作弊的高压、严格治理之势。没有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就公布 雷同 判定,这不是一个多幺严重的问题,因为查处作弊本来就是一个斗智斗勇的过程。

其次,通过判定 雷同卷 来判定作弊,是考试机关的规定,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如何判定、判定的资料向不向当事人公开,也都是考试部门的做法。要挑战这些做法,不论是当事人还是舆论要求考试部门公开,都比较困难,考试部门可用自己制订的规定,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而且,也有其合理解释:如果向社会公开了判定雷同的办法,可能会有反 雷同鉴定 的新作弊手段产生。那幺,要获得信息,甚至进一步挑战考试部门的规定,就需要当事人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不但可以让当事人了解自己的试卷为何被判定为 雷同 ,而且,可以通过法院审理,从法律角度审视 雷同卷 判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监督考试招生部门,有多种力量,包括舆论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等。舆论监督能发挥作用,主要针对那些显而易见,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比如,前不久有事业单位招聘认为 世界史 不是 历史学 ,这是显而易见的滥用权力,媒体报道之后,涉事单位就纠正错误的做法。对于违法违规事实尚不清楚者,舆论监督只能促进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处理,其中,行政监督是上级监督下级,监督往往难以严格,而司法监督则是行之有效的手段,即由司法机关介入进行独立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对于公务员考试、招录部门认定考生 雷同卷 取消成绩的处理,适合的监督,是司法监督,这需要被认定 雷同卷 的考生向法院起诉,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这也是制约行政部门随意动用手中权力的力量。

对于这起事件的处理,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主要就在于推动司法部门关注这一案件。被认定为 雷同卷 的考生,如果坚持认为自己没有任何作弊行为,最好立即起诉维权。通过法院审理,由法律给 雷同卷 如何鉴定和处理一个明确的说法,是既打击作弊又维护考生合法权利的最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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