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新界社团联会会长、立法会议员 梁志祥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高票通过审议宪法修正案,作为国家大事,本港媒体亦有一定关注。然而,笔者留意到,有些媒体对宪法修正案的评价是不公正和偏颇的。为免反对派传媒误导公众,我们有必要对不公正的评价加以驳斥。
世界各地的宪法从来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总会随时代的变化和要求而改变,否则必定会落后于时代,被时代淘汰。事实上,新中国成立以来,宪法亦曾历数次修改,每次修改后均修正了国家的一些问题,并为国家发展注入新动力,故修正后的宪法总会获得人民的拥护。何况,宪法的修正须依据一套成熟、完善、民主、严谨的修宪机制,绝非任何一个人说了算,这才确保修宪符合国家与人民的利益,能够体现国家意志,促进社会繁荣稳定,故我们理应对国家的宪法修正案有信心。
在宪法修正案中,较受本港媒体关注的是有关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连任限制的修正,但实际上,删除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限制是有充分理据的。须知道,经过了数十年的发展经验,实践证明,由最高领导人同时兼任执政党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政治安排是最符合国家利益,有利于中央管治,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助于集中国家资源办大事。然而,执政党总书记及中央军委主席却是没有任期限制的,而国家主席及副主席却有任期上的限制,故可能会引致三个最高岗位在任期上的不一致,带来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故此,修改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限制后,将可修正执政党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任期协调问题,更有利于中央的管治,是十分值得大家支持的。
此外,在这次宪法修正案中,明确写上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徵」一句,反映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区别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最大特徵,在宪法层面进一步确立中国共产党的宪制性领导地位,对于国家凝心聚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立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有重大积极的正面意义的。可见,国家修改宪法绝非无的放矢,而是有现实需要和充分依据的,完全符合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很值得大家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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