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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片《我不是药神》获得外界一致好评,被誉为内地难得的现象级电影,上映4天票房突破10亿。这部以现实主义题材为背景的影片,在感动了诸多观影人士的同时,也将「看病贵」、「仿製药」等话题带入大众的视野。
如今,吃不起正版高价「救命药」、只能通过代购他国低价仿製药来维持生命的人群,仍然十分庞大。也就是说,高价「救命药」仍在摧毁?无数罹患重病而无钱医治的家庭和个人,「因病致贫」的故事仍在持续上演。
医药市场存在短板
电影不仅反映出内地医保体系还不够完善的一面,也反映出内地药品市场存在很大的短板。这种短板既体现在新药研发能力的不足,也体现在药品管理体制上仍然存在很多制约性因素。从医药市场的角度而言,药品的定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研发新药的经费,所以一味指责药品定价过高并不十分公道。众所周知,新药的研发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成本高昂,一般中小型製药公司并不具备研发新药的能力。对内地而言,虽然可能在资金层面上不成问题,但欠缺研发的技术和人才。
由于新药创新能力整体不足,内地很多治疗大病的药品都需要进口。在国外定价很高的药品,如果加上高额关税和销售等环节费用,那在国内市场卖得贵便是很自然的事情。而如果这种高价「救命药」没有纳入医保目录,或者说如果政府没有在这方面提供税收减免和相关补贴,很多病人确实是吃不起的。所以为了存活,吃不起正版高价药的他们,只能想方设法购买相应较为廉价的仿製药来维持生命。但关键的问题在于,正版的新药都存在专利保护期,如果没有在法律制度上提供帮助,一个国家的製药公司是不能随随便便仿製的。加上生产仿製药也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至少就内地而言,仿製药的研发生产能力仍然十分有限,无论是品类、疗效还是价格都没有优势。
中国应该有所作为
从药理和药效上而言,仿製药并不是假药,也需要经过规範的研发、生产、审评等一系列的程序。内地将从国外代购回来的仿製药定性为假药,是出于对原研药的专利保护,也是为了规範医药市场的管理。但现实中,一面是病人存在对廉价仿製药的需求,一面是法律执行的严谨,所以就不可避免在法与情两个层面上存在矛盾。
《我不是药神》大卖,一方面是内地很难出产这样一部具有现实参考意义的电影,另一方面是人们希望国家在推动医疗制度改革上有所作为。就在昨日,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声明称,各有关部门正积极落实抗癌药降税后续措施,督促推动抗癌药加快降价。这当然不能简单理解为一部电影的推动,但在欣赏佳片的同时还能看到希望,应当算是双重的收获吧。
朱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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