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的一位网友在地铁里遇到一位 奇葩男 ,让正义感爆棚的他愤怒不已。在地铁九号线上, 奇葩男 赤脚横躺在座椅上玩手机,不仅毫无形象可言,还全然不顾车厢里站着的其他人。这名网友忍无可忍,果断出招,以 奇葩 制 奇葩 ,将 奇葩男 的鞋踢出车厢。(法制网9月25日)
不过,靠着某位乘客 正义感爆棚 ,用奇葩招数 以眼还眼 以牙还牙 ,毕竟是一种基于私力救济的解困模式。能把对方 镇 住固然是好事, 镇 不住又该怎幺办?如果对方仗着身强体壮,蛮横无理,对踢鞋子的乘客不依不饶,甚至造成身体伤害,谁来提供保护和救济?如果双方冲突升级,反击的乘客又能否免责?从现有法律看,这种 私力救济 的方法还很难做到 后顾无忧 。
用 公力救济 取代 私力救济 ,是现代法治文明的必然趋势。对于少数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法行为,真正的解决之道,不是靠普通公民 冲锋在前 维护权益,而要靠职能监管部门的刚性执法。对那位霸占座位举止不雅的 奇葩男 ,如果执法力量就在跟前,可以当即执法,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当然,还可以依照规定纳入失信 黑名单 ,限制乘坐地铁、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出行。
所谓地铁 奇葩男 ,在公共交通出行的种种乱象中,并不是 奇葩一朵 。近期,就接连发生了 高铁霸座男 高铁霸座女 高铁霸座二人组 民航抖脚男 等事件,引起公众舆论的广泛关注。但试想,如果不是有关乘客借助互联网平台,将对方的失范行为上传,造成公众舆论的广泛关注和谴责,对于发生在身边的类似 霸座 行为,其他乘客是不是 忍忍就过去了 ?执法部门对这类现象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是不是也就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固然需要广大公民的守法和助力,但手握公权力的执法部门才是公共秩序管理责无旁贷的主体。
法律的威慑力不仅在于处罚的严厉性,更在于处罚的必然性。面对挑战和破坏公共秩序的违法个体,执法部门应迅速介入处理,依法给予严厉处罚,让这些 奇葩 分子付出足够沉重的代价。有关部门还应为 随手拍 的乘客提供人身保护,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出行的良好风气,让霸座等出行乱象成为历史。(欧阳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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