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小果 资料图
作者:流深
在「魔幻现实主义」不断上演的中国,上周又爆出一个令人称奇的「魔幻」新闻 一位早在1998年就因多项严重犯罪而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孙小果,21年之后又被作为涉黑的「大李总」而被打掉。这位孙小果不仅恶行累累,其「生还」经历更是奇特:1994年,他就曾因犯强姦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监外执行);1998年,孙小果因犯强姦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多项罪名而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然而,本该受到死刑惩罚的孙小果,却在2008年于狱中申请了国家发明专利并获得减刑;在2011年左右,化名为李某的孙小果,名字就已经出现在工商数据上,开始了其化身商界「成功人士」的「新生」。
为何一个恶贯满盈、民愤极大的「昆明恶霸」,竟然能一而再、再而三的逃脱法律的制裁,甚至还能开夜店、当老闆、住别墅,生活得比普通人还滋润?显然,如果只是普通人,孙小果是不可能有这幺嚣张的。相关报道早就指出,当年孙小果被抓时,他们就开?一辆公安牌照的警用轿车,更指孙小果的父母其实都是昆明公安系统的高官;在其首次犯案时,就有检察系统和法院系统人员为其改年龄、「开后门」;能让孙小果在服刑期间拥有「新身份」,顺利在外做生意,让人怀疑监狱系统有人为其「开绿灯」;甚至而让孙小果获得减刑的「专利」,也很可能跟其本人没有任何关係,而是其家人从外面购得。孙小果的这一次「二度曝光」,也和这群保护伞被揭开有直接关係 有媒体查证,在孙小果案曝光前,已有至少四名公安及监狱系统的官员因被牵连而落马。归根结底,孙小果这样的所谓「黑恶势力」,根本就是「白道」包庇、放纵和保护的产物,是吏治腐败的产物。
回顾过去十几年的中国法治史就会发现,虽然政府曾推出过一轮又一轮声势浩大的「打黑行动」,亦曾破获一个又一个震惊全国的涉黑大案,但「黑恶势力」却仍能够一次又一次的死灰覆燃,根本原因就是每一股黑恶势力的产生、滋长和壮大背后,都少不了一股来自公权力内部、「与黑为伍」的腐败势力。所以,不反腐的打黑,只能是治标不治本,无法从根本上除掉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亦无法树立法律的权威与法治的环境。这也是为何去年掀起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上,特别提出「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确保扫黑与打击『保护伞』同步,做到除恶务尽」。从这个意义上说,正在进行的「扫黑除恶」行动,正是十八大以来反腐行动向基层的进一步推进与深化,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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