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白硕
国内外关注的「12港人偷渡案」公审结果已出,没有出现事实争端和法理争议。香港和海外舆论场的相对平静,印证着中国法治的公平正义与人道情怀让人信服。
从2020年8月广东海警局在所管辖的海域查获偷渡案后,这起刑事案引发香港和国际社会的关注,且不断掺和政治因素,试图把刑事案变成政治案。
香港的反对派称其为「十二子」,带有明显的褒扬色彩,试图通过网上舆论把12名偷渡者化身为所谓的「自由战士」,把依法抓捕和审理偷渡案件扭曲成「政治逼害」,试图抹掉他们在修例风波中所犯的刑事罪行。
境外政治干预势力也趁火打劫,不谈偷渡行为本身,故意把这起偷渡案曲解成政治事件,作为搅乱香港、干涉中国内政、攻击中国司法制度的藉口。美英一些政客把偷渡者包装成所谓「民主人士」,反覆消费他们的家属,试图从一个案件驱动已经有些偃旗息鼓的社会运动,继续扰乱香港秩序,阻止中国的发展。
香港特区政府回应美英等国的指责时则揭露,偷渡的12人都是香港通缉犯,在香港涉嫌犯下多宗严重罪行,包括涉嫌製造或管有爆炸品、纵火、串谋伤人、暴动、袭警、管有攻击性武器、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违反香港国安法有关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等。他们当中10人已被起诉,获法庭保释候审,不准离开香港。他们以非法方式逃离香港,就是逃避法律责任。特区政府会要求内地将他们送返香港,追究在香港所涉嫌干犯的罪行。之后,香港建制派给偷渡者一个别称 「十二瞒逃」,快速流行起来。
各种政治因素云雾叠加,给中国内地司法公正带来多重干扰。人们拭目以待,看中国内地的法院如何判案。
从案发到宣判,深圳司法系统自始至终皆以「偷越边境案」作为严格界定,驱逐各种政治因素和外界影响,以事实为準绳,以法律为衡量尺度,以偷渡者的认罪表现作为量刑参考,依法确保程序正义。从司法机关发布的各种文告,到法院最后的宣判,都没出现过任何政治词彙,不谈偷渡者过往的政治言行,就事论事,只聚焦于偷渡本身。
内地司法的严谨、公正与专业,首先让偷渡案犯信服。在审查起诉阶段,各被告人在辩护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书;在庭审阶段,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及情节程度的轻重,依法予以不同的处置,并根据认罪态度分别予以减轻或从轻处罚,体现司法的人道情怀 法乃公正善良之艺术。
对于偷渡组织者邓棨然和乔映瑜,考虑到是受他人组织实施犯罪,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和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按照中国刑法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要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偷渡集团的首领,或在检查时以暴力反抗的话,最高可以判终身监禁。
对于郑子豪等8名偷渡者,则以偷越边境罪处置,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按中国刑法规定,偷越边境罪一般判处一年以下刑期,并处罚金。而对涉案的两名未成年人,检察机关根据我国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的司法理念,专门举行不公开听证,做出不起诉决定,并依法遣送出境。
内地司法的公平正义与人道情怀,同样证明了香港反对派和美英反华势力的各种主张都是凭空捏造,对中国司法制度的抹黑和污衊词穷理屈。
对12港人偷渡案宣判后,一种微妙的变化正在发生:海外媒体不再以「12民主活动分子」称呼,转而採用「12香港快艇潜逃者」「12港人非法越境案」来取代;香港反对派律师不再讨论案件审理是否公正,转而开始计算偷渡者何时能刑满释放回到香港;部分偷渡者的亲属面对媒体不再喊冤叫屈,对量刑「没有评论」,只希望儘快得到中国大陆当局通知探访的安排。
这一切,都意味着中国内地的司法公正和刚柔并济令人信服。而对香港偷渡者的「从轻发落」,也将增加港人对内地司法制度的信心和对邻城深圳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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