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潮属社团总会主席陈振彬:必须坚持港区国安法的刚性原则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1年03月06日

港区国安法自去年6月30日实施,大半年来有效为香港扫除了黑暴和动乱的社会劣象,极大震摄了反对派企图反中乱港的阴谋,同时令广大市民感受到国家对香港的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和市民安居乐业的关怀及支持!

在刚过去的2月底,警方落案检控47人策动、组织、参与35+初选者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这是警方维护港区国安法尊严,坚持港区国安法刚性原则的必然结果,但是,反对派却转移视线丶声称是所谓的「政治检控」,而且一连几天煽动支持者在法院外进行所谓「声援」,这是赤裸裸对警方严格执行港区国安法的抹黑丶从一些西方国家政客和驻港领馆人员发表的干预言论,又一次显示反对派勾结外部势力,颠覆中央及香港政府的企图。

执行港区国安法是依法行动而不是政治检控

去年反对派策动非法「初选」,企图达到所谓的35+,取得立法会多数议席,并明言以此否决政府提交的财政预算案及其他拨款和政策,这种试图瘫痪议会和政府的做法,无可辩驳地说明就是颠覆香港特区政权,製造宪制危机的行为。除了牵头发起35+的主脑发表鼓吹文章之外,反对派也以抗争名义在社交平台发表参选声明,这次受到检控的47人全部都是策划初选者及参选人,他们不但从言论到行动都显示出实实在在的颠覆国家政权意图。

港区国安法第22条规定,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区政权机关,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即属犯罪。

纵观反对派推动的所谓35+初选的整个过程,难道还不应视为牴触香港国安法第22条的行动?

把违反港区国安法的犯罪行为当作「政治检控」,是企图以此作为进一步攻击中央和特区政府的台阶,并以此收到混淆警方依法行动的目的,从而继续在社会上製造浑水摸鱼的效果。

基于此,为进一步树立港区国安法的权威,彻底揭穿反对派对警方检控47人策动、组织、参与初选者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就显得极为重要且具有教育意义。

堵塞制度漏洞为当务之急

早在去年反对派推出所谓的35+行动时,港澳办公室及中联办明确发出声明,指出这样的行动是构成非法操控选举,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的罪行。以前年区议会选举为例,全港十八区的区议会核心权力被大量反对派所掌控,一年多来也清楚展示了反对派以此作为基地,不断侵扰特区政府的权力结构,不断推动反特区政府的行为,就说明了最近港澳办夏宝龙主任提出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权力必须牢牢掌握在爱国者手中的根本原则和重要性。

其次,从香港发生的一连串重大事件中,包括「雨伞运动」、2019年黑暴活动等,除了说明一直以来香港的爱国教育跟不上社会发展的形势之外,也同时暴露了香港存在着制度漏洞这样的大问题,因此,中央果断提出必须以「爱国者治港」的原则,可以说为香港指出了「治病」良方,香港如何为本身存在的制度漏洞作出补救,就需要特区政府及全港市民的共同努力,首先对「爱国者治港」要有清晰明朗的理解,其次是积极支持中央和特区政府对香港问题的决策。可以相信,只要我们坚定执行中央有关香港的决策,坚定相信中央为了维护香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就一定能够为香港拨乱反正,重拾繁荣昌盛,重树世界声望建立信心。

港区国安法只有刚性原则

有人认为,警方一次过对47人违反港区国安法的犯罪行为作出检控,似乎有点欠缺弹性。必须指出的是,港区国安法是一部刚性的大法,是对任何犯罪行为予以制裁的法典,它对于犯罪行为没有妥协和宽容的余地,也就是说,警方执行港区国安法不会考虑任何弹性的问题,这也正如市民一般都会理解的一样,错便是错,犯罪就是犯罪,警方拉一个犯罪的人与拉一班犯罪的人,不能理解为刚性执法或弹性执法,而是对犯罪行绝不寛容的态度,港区国安法作为为了香港长治久安的大法,它只有刚性的原则而没有弹性的需求,这是我们必须透彻理解的前提和焦点,只有这样,才能明白港区国安法对香港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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