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全票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
全国人大常委会30日通过修订《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敲定了香港选举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为今后确保「爱国者治港」、重塑立法会秩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笔者认为,人大此次修改香港的选举制度,能有效地根除现有制度中所存在的沉屙宿疾,有利提高未来政府施政及管制的效率,在维护本港社会多元、民主发展的同时,保障了「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及香港社会的长治久安。
笔者曾撰文指出,香港近年的政改、「佔中」和「黑暴」等会事件都反映,旧有的选举制度存在一些漏洞和缺陷,以至于一小撮别有用心人士及与外国势力有联繫的人可以通过选举漏洞,进入立法会,干扰、阻挠和破坏议会及特区政府的正常运作,并向年轻一代进行洗脑,为社会发展埋下不稳定因素。而实际上,正正是这批人多年来从中作梗,以至于当年政府无法通过政改方案,令「双普选」无法落实,大大窒碍了香港的民主进程。若当年没有这些人的阻挠,相信香港早已能落实了「双普选」,亦无需人大出手为香港完善选举制度。
今次中央对选举制度的修改,如同为香港整个选举制度设立了「把关者」,通过将选举委员会人数由1200人增加至1500人,令到更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坚定爱国人士可以成为选委,而选委会的权力亦得到扩大,可选出立法会四十个议席,阻断了以往乱港分子进入立法会的路径。同时,中央成立了与选举委员会紧密合作的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并与特区国安委和国安处合作,审查所有候选人的资格,进一步堵塞了非「爱国者」蒙混过关的机会。至于行政长官选举方面,在修改选举制度后亦能防止部分利益集团暗中串通反对派和外国势力「造王」的情况。
其实,在过去十多年间,香港逐渐由经济繁荣的「东方之珠」变成争拗内耗不断的政治之都,凡事政治化和上纲上线的情况除窒碍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亦令本港早年积累的经济优势渐渐被蚕食,政制民生都变得裹足不前,若继续下去,「东方之珠」必将失去以往的光彩。因此中央今次出手助港完善选举制度,既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和香港社会发展利益,亦推动了香港的民主发展。正如人大常委法工委副主任张勇所言,未来香港民主发展的道路将愈走愈顺,「双普选」的目标会更早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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