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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不觉,每年财政预算案的「一次性」宽免差饷措施,自2007年起年年均「恒常地」发放,本年度库房因此少收的差饷就高约178亿元,相当于同期政府收入的3%。问题是,相关宽免措施是否真正有利于经济社会民生?尤其是会否令持有多个物业的业主得益过多?这个问题一直就有争议和质疑。财库局昨日便向立法会提交改革建议,并认为每名业主只可就一个物业获得差饷宽免是较可行方案。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过去,政府推出多项辣招,均针对楼市的投机炒卖需求;然而,对于买楼放租的投资需求呢?有关政策却未予以遏制,更莫说几近恒常的差饷宽免措施,甚至变相鼓励并资助了相关活动。如果今次改革落实的话,日后大业主们不获多重差饷宽免,无疑会推低放租所得及回报率,特别近期息口明显趋升,投资物业的图利空间肯定收窄,这对物业市场回归用家主导必然具有正面引导作用。当然,回报率少了,必然导致放租盘源减少,有人或担心因此会抽高租金;惟须强调,当楼市投资需求减少,楼价无可避免会有下调压力,是故真正用家不见得不能得益。事实上,特首林郑月娥前日才刚强调,最新楼价的调整幅度远未抵销今年升幅,直言有人幻想楼价下跌政府就会出手救市「可以悭番」。事隔一天,当局便提出上述变相「加徵」差饷的建议,正好引证林郑此语非虚,当局在调控楼市方面尚未改弦易辙。始终,为了令楼市回复到市民可负担水平,并且提高居民生活质素及人均居住面积,依然任重道远,要说功成身退绝对是言之尚早。
问题是,宽免差饷的业主对象,究竟只包括「个人」,抑或是包括「公司」?目前,不论是个人,还是中小企以至发展商等,所有物业均可获得差饷宽免。改革提议当中,便分别提及两个方案:方案一是沿用现行定义,但却可能衍生漏洞,即个人可透过不同公司来分开持有物业,从而继续得享差饷宽免──情况就似现时可透过公司转让来规避辣招般;方案二是只有个人业主可获差饷宽免,持有物业的公司一概排除于外──换言之,就连中小企都受牵连,因为诸如商舖、工厂、写字楼等非住宅类物业均无法续享优惠,亦即是说,不单投资物业的回报率减少,连带在自置物业裏正常经营的回报率也恐减少。文件还指出,以业主为基準宽免差饷,意味帮业主代缴差饷的租户将不能受惠。资料显示,多达53%非住宅物业的租金正正不包括差饷。可见,两个方案其实各有优劣,故当局重点诚宜争取趋利避害;其中,倘能在方案二的基础上为中小企提供替代性措施,相信有助延续雪中送炭、减免负担的纾困精神,毋使企业经营百上加斤。
新一份财政预算案正进行公众谘询。有鑒本港的贫富差距仍大,有楼者与无楼者更存天壤之别,楼市财税政策肯定大有改善需要,否则实难做好「财富再分配」。政府现在针对多重宽免差饷问题,凸显了对合理分配念兹在兹。接下来,应积极争取趋利避害,与社会沟通好,制订并落实最佳的改革方案。
今日时报评论员 李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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