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反对派一直极尽歪曲抹黑之能事,误导公众,恐吓市民,在反修例上闹得沸沸扬扬,如此宁让法律有漏洞,不惜放生杀人罪嫌的行为,实在令人感到荒唐。政府推动《逃犯条例》修订,旨在处理在台湾发生的一宗涉及港人的杀人案,以堵塞法律漏洞,捍卫法治精神,彰显公平正义,何错之有?难道要眼睁睁地看着行兇罪犯逍遥法外,看着本港变为「逃犯天堂」,他们才开心满意吗?政府已多次清晰说明修订《逃犯条例》的适用原则,消除公众不必要的疑虑,今后须继续就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耐心解释,争取最广泛民意的支持,市民应冷静思考,作出理性判断,切莫轻易被煽动和误导。
政府今次推动修订《逃犯条例》,直接原因是有港人在台杀死女友后逃回香港,由于港台没有移交安排,导致疑犯藉空子避过法律追究,暴露了香港现时存在的法律漏洞。修例堵塞现时的法律漏洞,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亦能把兇杀案的疑犯移交台湾审判,令其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为受害人讨回公道,让公义和法治得到伸张,这是做正确的事,没有道理去反对。香港总不能视若无睹,袖手旁观,任由作奸犯科的人可以逍遥法外吧。
就修订《逃犯条例》,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日前在报章撰文,再次有针对性地作出说明,包括条例的内容参考联合国的範本,为什幺现行条例中的个案移交条文不切实可行,建议非专为某一地方而设,修例与新闻言论学术出版无关,以「日落条款」方式处理台湾杀人案漏洞继续存在等等,对公众不了解的方方面面进行解释,以消除对修例的误解和疑虑。修订《逃犯条例》本身亦涉及非常多技术性细节,大多数人了解有限,出现一些疑虑可以理解,需要政府释疑解虑;而政府亦一而再、再而三地解释移交逃犯的原则,对移交安排订出了种种限制,例如禁止政治目的的移交、必须符合双重犯罪原则、死刑不能移交、一罪不能两审、不能移交到第三地方、可申请人身保护令、可就行政长官的决定提出司法覆核,所有个案移交的要求会受到行政机关及法院的双重把关等。对于公众提出的关注和诉求,政府也作出回应,提高可移交罪行的门槛,删去了9项罪行。这些措施都旨在保障疑犯的合理权利,释除「易堕法网」的忧虑,并令犯罪者得到公正的法律制裁,市民根本毋须无谓担忧。
反对派夸大香港与内地司法差异,全面否定修订,作出上纲上线的攻击,什幺「港人会随时被移交内地受审」、行政长官启动个案移交缺乏监管「只手遮天」、法官没有足够能力把关等不实言论大量出炉,以种种揣测和假设的荒谬说法恐吓市民,误导公众,且在街头、议会煽风点火,甚至寻求外力介入,如此将法律问题泛政治化炒作,将修例这个彰显公义之事渲染成为会损害港人利益的阴谋,不惜包庇杀人罪犯,其做法极之不妥,亦令人感到遗憾及痛心。社会各界对于修订条例的讨论,应该实事求是,而不是胡乱开火,一味否定,相信市民充分了解修例内容,清醒和理智作出判断,种种谬论也就不攻自破。
今日时报评论员 周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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