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修订在港争扰数月,惟立法会法案委员会至今连主席都仍未选出,在此困局之下,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宣布港府已去信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将在下月12日将条例草案直接提交大会审议,恢复二读,这是港府在如今僵局之下作出的不得已选择,亦是推动条例进行审议,尽快处理案件的合理且必要做法。
政府4月3日向立法会提交修订草案,本意是想通过成立的法案委员会,与议员解说、商议,共同努力做好修订、完善条例,但5个多星期过去了,条例草案工作不仅没丝毫进展,立会还闹出史上最混乱的「打斗」场面,「双胞胎」主席等闹剧,令法案委员会工作完全停滞。反对派议员无所不用其极阻碍条例修订,委员会主席无法选出,后续工作无法进行,法案委员会僵局已难解,因此,将草案提交大会恢复二读是目前打破僵局的唯一办法。
虽然此举绕过法案委员会程序,但其实也符议事规则,并无破坏传统之说。首先,政府是按照立法会议事规则第54(5)条去信内委会主席提交大会恢复二读,而且议事规则并没有明确列明首读、二读后,必须成立法案委员会。如今法案委员会无法正常运作,如果不直上大会,只能让立法工作继续被卡死,继续拖延消耗港府、立会乃至整个香港社会,相信市民们早已厌倦草案争议继续在港争论不休,也不想再见到立会内对骂、爆粗甚至暴力场面,更不能让条例继续浪费港府和立会工作时间,毕竟香港还有许多其他经济和民生问题仍待解决。其次,提交大会二读并不会损害乃至减少议员审议条例的权利,过往亦有不少条例并无成立法案委员会而是直接提交大会审议的先例,港府会在大会上再次宣读解释条例,与议员沟通,议员们仍然可以在大会上表达意见、提出质疑,完善草案修订。
再者,就现实层面来讲,草案修订工作亦不能一拖再拖,更不能如某些盲反的议员不负责任所说「收回修订」。台湾杀人案件的罪犯目前虽在港收监,但如果扣除已被还柙的13个月,再加上狱中行为良好扣减三分之一刑期,最快可于今年10月即释放,如果立法会不能在7月休会前通过完成条例修订,那幺待罪犯出狱之时,香港仍然无法律依据处理这宗杀人案件,也无法将罪犯依法移送台湾受审,所以事实是《逃犯条例》修订确属必须、修订时间迫切,港府选择直上大会,希望尽快在立会完成修订也是出于对案件进程的实际考量。如此紧迫下,难道反对派议员们要继续阻碍修订,继续无理盲反条例草案,因为一己政治立场甚至可以纵容罪犯逃之夭夭,逃离惩罚?
所以,案件处理需求已为《逃犯条例》修订画下必须完成的时间线,在法案委员会已陷入瘫痪、无法消除对立的局面下,将草案提交大会恢复二读适当合理,亦是唯一打破困局的路径,希望立法会和港府合作协商尽快完成二读审议工作,也希望尊贵的议员们可以在大会上平心静气、理性地讨论、研读草案内容、提出有效意见和建议,切勿再闹剧不断,贬低了自己,亦贬低了立会和香港形象!
今日时报评论员 赵燕玲


下一篇::速修逃犯例 专注经济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