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时评】凝聚共识促条例更加完善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06月19日



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综合各方建议后,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会见传媒表示,港府决定将在现有《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基础上新增三方面共6项额外保障措施,以回应社会担忧,释除公众疑虑。特区政府这一态度和举措值得肯定,相信《逃犯条例》经过不断完善,社会各界对条例也将有更清楚的认识,也将更明白修例的必要性与法律意义。

过去多月,《逃犯条例》在港引起诸多争议与纷扰,儘管港府通过各种途径和场合向社会解说,但碍于法律条文较专业複杂,公众对于条例的具体措施及设有的保障限制等仍存模糊,再加上反对派故意抹黑扭曲,製造恐慌氛围,令条例修订这个法律议题政治化,逐渐偏离理性讨论轨道。港府近期积极回应社会就条例修订的疑问,主动与立法会议员、商界、法律界、地方团体、外国领事等不同团体和人士会面,倾听来自各界别的意见和建议,有利让《逃犯条例》议题回归理性务实讨论正轨,凝聚社会各界共识,共同促进条例更加完善。

而经过港府连日来的释疑、解说与沟通,现时社会就《逃犯条例》议论确趋冷静与客观,不同团体和个人都围绕如何确保条例更好保障香港法治、人权和自由等提出了许多方法和意见,而非盲目反对和听信谣言。今次港府再次在《逃犯条例》中新增三方面的额外保障措施,就是近期各界理性讨论、与政府理性沟通的成果,也表明了政府愿意倾听、接纳不同意见,推动条例更加完善的立场。

根据昨日记者会内容,新增的三方面措施包括,其一缩小移交安排的适用範围至最严重罪行,即将移交门槛提升至7年或以上刑期的罪行;其二在启动移交安排时加入更多限制,在移交协定中加入无罪假定、公开审讯、有律师代表、探视权、不强迫认罪等更多人权保障的条件;其三亦会加强疑犯保障,只处理当地中央政府提出的移交请求,同意疑犯申请回港服刑等。可见,这些新增措施是有效针对和回应目前社会争议较大的人权保障及条例被滥用等疑虑,有助于令《逃犯条例》在法律程序上更加严密,维护香港法治的公正。在将移交门槛提升至7年或以上后,刑事恐吓、非法枪枝交予无牌人士和一些色情活动罪将不在移交範围内,再加上此前已剔除的公司罪、证券及期货交易罪等九项罪行,移交安排可处理的罪行已大大缩减至最严重犯罪;且条例亦设有政治罪、死刑等「八不移交」原则,还加入众多人权、移犯保障条件,保障权利与标準亦是与国际标準一致,相信可释除公众担忧和疑虑。希望那些盲反《逃犯条例》修订的人士,不要再继续抹黑条例、曲解事实,恐吓市民。

修订《逃犯条例》的初衷是为了处理有迫切移交需求的台湾杀人案,同时藉助今次修订堵上法律漏洞,公众对条例草案不理解、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与政府沟通解决,社会各界理性、冷静讨论,凝聚社会共识,循着完善修订、弥补条例缺陷与漏洞方向着手,才能一齐尽快找到合适方案,尽快通过落实,让罪犯得到应有惩处,让香港法律公义得到彰显!

今日时报评论员 赵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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