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部署,为支持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业务,聚焦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以及农户生産经营、创业担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助学等贷款,人民银行决定统一对上述贷款增量或余额佔全部贷款增量或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实施定向降準政策。凡前一年上述贷款余额或增量佔比达到1.5%的商业银行,存款準备金率可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基準档基础上下调0.5个百分点;前一年上述贷款余额或增量佔比达到10%的商业银行,存款準备金率可按累进原则在第一档基础上再下调1个百分点。上述措施将从2018年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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