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联中委、新社联总监、北区区议员 姚铭
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研究制订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规划。在此区域内包括香港、澳门及珠三角9个城市,将从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环境等方面令粤港澳三地互联互通,并建设成为继世界公认的三大湾区(三藩市湾区、纽约湾区和东京湾区)后的又一个世界级城市圈格局。「粤港澳大湾区规划」成为国家战略,意味着中国经济最富有生机、最富有成效、最为完善的地区再度迎来历史性的发展,也给粤港澳三地未来发展创造了无限的想像空间。
「湾区经济」往往具有显着的特徵,其中包括开放的经济结构、高效的资源配置能力、强大的集聚外溢功能、发达的国际交往网络。香港作为全球第三大外商直接投资市场,也是广东省外来投资主要来源地,特别是在现代服务业,如金融、法律、会计、建筑等领域具有卓越的优势。在建立大湾区的过程中,香港可以与广州、深圳等核心城市形成功能互补、资源整合的错位发展局面,并把各项专长和特色发挥到极致;以金融中心的优势,积极争取区域经济发展主导地位,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中不断壮大自己,为香港带来一个新的繁荣期。
笔者听过不少港人基于税务问题不愿去内地发展,主要是由于目前港人在内地工作累积或超过183日,须缴付内地的税款,大大窒碍本港工作人口流入内地。港人在内地工作的税务问题影响甚大,商界一直建议政府仿效欧洲制订「边境城市税务条例」。若大湾区设有此例,港人在内地城市工作,只须缴付香港的税项,便能吸引更多港人前往内地工作和生活。
另一方面,应针对香港本地企业及外资企业实施减税政策,令更多企业积极参与投资大湾区的发展。相信完善的税务配套,将更有助于整个大湾区的发展规划。香港须紧握这次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乘搭国家大力发展区域经济的顺风车,积极参与其中,增强自身竞争力和改善民生,为自身经济发展再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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