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準确落实基本法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7年06月07日

方想

纪念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讲话中,清楚阐述中央和香港的权力关系,以及各项宪制性规定,明确指出在「一国两制」下,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权力关系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而不是分权关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高度自治」为名对抗中央的权力,并就基本法赋予中央的权力,提出要制订和细化有关规定的要求。

中央与特区关系法制化

从中央层面看,「一国两制」在港实施,总体来看是成功的,但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时值香港回归20周年之际,到了总结过去、展望未来、重新出发的时候。张德江的讲话,针对性非常强,就是看到了香港出现了影响《基本法》顺利实施的严峻挑战,某些人片面理解「一国两制」,对《基本法》缺乏正确认识,甚至是故意散布误导性言论,曲解高度自治,根本目的是企图通过排斥宪法和《基本法》,达到排斥国家主权、排斥中央管治权的目的,为香港变成「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提供口实。故此,需要因应不足之处查漏补缺、正本清源,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将中央对港拥有的固有权力,说清楚,讲明白,釐清「两制」之间的界限,使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切实纳入法制化、规範化的轨道运行,确保「一国两制」沿着正确方向发展,不走样,不变形。

本港有人听到张德江的讲话,马上跳出来攻击,指中央是「有意扩权」、「削弱香港的自治空间」云云,这完全不符事实,倒是说明在香港,在认识、执行《基本法》上存在偏差。回归后,港人听到最多的是高度自治、「不干预」、维护香港繁荣稳定,中央也始终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等,以及港人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予以充分尊重和作出切实保障。然而这只是「一国两制」有机统一的其中一面,香港依法享有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同样也要依法承担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宪制性责任,必须尊重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不能重「两制」轻「一国」,更不能由香港「本土自决」,否则「一国两制」的内涵就不完整,离开「一国」的基本前提,高度自治也无从谈起。

不能重两制轻一国

对于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及权力关系,《基本法》早已涵盖。港人以往片面强调「两制」,加上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另类诠释《基本法》的人士从中误导,令不少市民对《基本法》一知半解,甚至以为「高度自治」就是除国防和外交外,所有其他事务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範围内,中央政府无权过问。现在忽然听到完整阐述,发现《基本法》赋予中央的权力,还包括对特别行政区法律备案审查权、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任命权、《基本法》解释权和修改权、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问题决定权、中央政府向行政长官发出指令权,以及听取行政长官述职和报告权等,就觉得「不可思议」了,反过来批评中央或特区政府违反「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可见「积非成是」在香港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近年来香港陷于政治争拗,「一国」原则屡屡遭到挑战,「港独」思潮和言行蔓延,根源正是在此。

张德江强调「确保《基本法》得到全面準确贯彻执行」,把《基本法》规定的属于中央的权力行使好,是对「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践20年的深刻总结和反思,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香港只有正确认识《基本法》,严格遵守和执行《基本法》,配合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才是对自身利益的最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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