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萧平
自从白皮书拨乱反正,讲明中央对港有全面管治权,香港有些人就患上了「制度忧郁症」,各种曲解故弄玄虚,似是而非,拼命要把港人的思想搞乱。
某人在报纸上抛出歪论,称「全面」是指「一切」,全面管治是将「一国两制」变为「一国一制」,实行「百分之百的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这位仁兄的口头禅是「如假包换」,此番信口雌黄,实在是假得没边了。
全面管治权并不费解,它是「一国两制」下中央与特区权力关係的固有特徵,见诸宪法与基本法,有清晰的界定。其一,全面管治权是主权权力。中国收回香港,为什幺不称主权回归而称恢复行使主权,因为主权从未假手于人。晚清之后的中国政府均不承认不平等条约,英国人拿走的只是治权。香港也不是殖民地,不存在民族独立和民族自决的选项,港英政府只是在香港实行殖民统治。正基于此,197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后,随即要求联合国把香港、澳门从殖民地名单中删除了。香港回归,中央收回的是治权,涵盖各个方面。如果不能管治,收回香港又有什幺意义?其二,全面管治权与高度自治权并行不悖。中央授权特区高度自治,不干预自治範围内的事务,不是放弃管治,而是对港人的充分信任。中央的权力中央行使,特区的权力在中央监督下行使,这是国家主权以及授权关係的完整体现。有人说只有外交和防务是中央事权,其余都归特区,这又是曲解。特首任命权不是中央权力吗?人大释法权不是中央权力吗?依法行权,取予有道,既不放弃责任,又不越俎代庖,回归后中央就是这幺做的。
为什幺时至今日中央强调全面管治权?当然不是无的放矢。香港确有一股激进力量,以高度自治抗拒中央权力,挑战「一国」底线,逼迫中央不得不出手。对广大港人而言,这是正本清源;对少数玩火者而言,这是剑锋所指。
(英文版原文同日刊登于《中国日报香港版》评论版面。)
下一篇::愿新一年议政回归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