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子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审议,确认在香港高铁西九总站实施「一地两检」符合宪法和基本法,并正式批准有关合作安排,这不但标誌着「一地两检」具备了不可挑战的最高法律依据,更为下一步香港通过本地立法实施合作安排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许多市民都期待高铁香港段尽快通车,让市民能够享受来往内地的快捷便利,为港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供更好的条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决定之后,香港社会应该以此为共识,全力支持下一步的本地立法工作,确保高铁香港段在明年第三季度顺利通车。
「一地两检」符合基本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并拥有基本法的解释权,人大常委会就「一地两检」作出的决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毋庸置疑,更不容推翻。反对派一直以违反基本法为由反对「一地两检」,随着人大表决通过实施「一地两检」决定草案,有关的争议已不存在。况且,西九龙站的「内地口岸区」只是以租用方式交给相关单位使用,不涉及任何业权转移,何来「割地」?内地执法人员亦不会离开「内地口岸区」去别处执法,彼此泾渭分明,又何来破坏「一国两制」?
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实施「一地两检」决定草案,明确其符合「一国两制」,符合宪法和基本法,将为「一地两检」奠下法律基础。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基本法的解释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的有关决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不仅适用于内地,也同样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等于为「一地两检」奠定了稳固的法律基础。在人大决议之后,有关「一地两检」的法律争议将不再存在,反对派要继续纠缠所谓法律问题只是徒劳。
事实上,特区政府提出的「一地两检」方案,主要参照深圳湾口岸的运作模式,有先例可循。而西九龙站土地由特区政府使用、开发、出租,收入归特区政府支配。「内地口岸区」只是以租用方式交给相关单位使用,不涉及任何业权转移,根本不存在所谓「割地」的问题,更没有违反「一国两制」,在法理上具有毋庸置疑的理据。反对派过去从来没有尊重过基本法,在政改问题上更公然提出违反基本法的方案,现在为狙击「一地两检」又搬基本法出来,根本是别有用心。现在「一地两检」的法理依据已经十分清楚,反对派仍要「盲反」,不过是输打赢要,为反而反,不会得到市民的认同。
反对派搞局只会输得更惨
其实,「一地两检」不论在外国或两地早有先例,反对派对「一地两检」穷追猛攻,醉翁之意并不在法律,而是政治,肆意将「一地两检」政治化、形容为洪水猛兽,甚至加上各种天马行空的臆测,目的不过是要将「一地两检」妖魔化。
然而,高铁不但为港人北上内地城市带来极大的便利,更让香港的高铁网与内地「八纵八横」的高铁网连成一体,经济效益难以估量。毋庸讳言,现在唯有「一地两检」可以全面发挥高铁的效益,其他方案如「车上检」、「两地两检」都会令高铁效益大打折扣,违反了当初兴建的原意。
现时的「一地两检」方案,在经济效益、法律以至「一国两制」等方面,都没有可争议之处,甚至坦率而言,在内地的高铁网中,没有香港这一段影响不大,反而是香港连结不上内地的高铁网,损失的不只是600多亿元的工程开支,而是内地的巨大市场和商机,只会被进一步边缘化。不实行「一地两检」究竟对香港或是内地影响更大,其实早已不言自明。
人大已经为「一地两检」奠定法律基础,本地立法更没有拖延的理由,反对派如果要在本地立法上搞局,恐怕会比《议事规则》修订一役输得更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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