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设反口期苦了小商户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8年05月03日

狮子山学会营运总监 白仲祺

香港是施行普通法的法治社会,香港进行的各种活动,不论个人、商业、政府政策及司法制度,都跟随沿用多年的普通法原则。

合约法当中,一个经双方同意订立的合约,除了有特别因素,条款是具法律约束力的。而这些特别因素,普遍包括欺诈、威迫等等。这种合约精神,使香港能够得到纽伦港世界级金融中心的地位。这合约精神代表合约条款会完全包含在合约的「四角」内。可是,现今政府对于合约精神的干预日益严重。

香港是一个高度商业化的城市。每日在本港发生的产品交易或服务买卖合约,相信超过1亿宗,从简单的货品买卖,到複杂的商品或服务合约,例如楼宇买卖或商业交易等等,都是依赖合约法的制度和精神。狮子山学会认为,任何令合约精神削弱的政策,都会带来不可预见的恶果。

消委会建议就健身、美容、时光共享、非应邀合约及遥距合约五类合约,设最少7天的强制性冷静期。这政策背后原因不难想像,就是保护市民免于高压营销手段下签约。可是,这政策将会同时惩罚正当经营的商户,特别是一些利润微薄的小生意。

如果这反口期政策生效,将会令服务提供者增加不肯定性和面对更高的成本。机制让市民在双方同意下订立合约后,都能在无须理由的情况下取消交易,商户从租金到员工付出的时间,以及交易当中的开支,例如信用卡收费等等,都要增加开销。大集团有独立会计部门,对于此延后确认成交的安排,较易作出安排,小商户却是不胜负荷。而商户会否因7天反口期而改变策略,乃至于变本加厉,实是未知之数。

狮子山学会反对政府设立强制性反口期。我们认为,成年人在自愿情况下订立的合约,应该有约束力。这同样保护顾客及商户。任何一方如果选择不执行合约中同意的条款,便应该作出合理赔偿,或面对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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