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研社成员 文武
立法会九龙西补选11月25日举行,政府上周刊宪,选举的提名期由10月2日起至10月15日结束,选管会委任九龙城民政事务专员郭伟勋为选举主任,同时委任由资深大律师鲍进龙组成提名顾问委员会。九西补选拉开帷幕,在选举正式展开之前,已有市民和团体举报部分有意参选人士涉嫌「港独」和偷步,这些问题须事先釐清,以确保选举依法进行。
对「港独」「零容忍」
有关「港独」的问题,特首及特区政府多个部门的官员已多次公开表明,对「港独」问题「零容忍」,立法会的补选同样不应该容忍任何形式的「港独」言行。这裏面有两个要点,一是有「港独」主张的人,不应该成为参选人。2016年7月19日,选举管理委员会发出新闻公报,重申参选人士须按照法定的提名程序在提名表格内签署声明,示明会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为了确保提名程序能够依法完成,选管会拟备了一份确认书供选举主任使用,以明确参选人是否已充分明白基本法的内容,特别是基本法第一条、第十二条及第一百五十九(四)条。
值得留意的是,在即将举行的九西补选中,已公开表明有意参选的刘小丽,一直主张「民主自决」,按前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的说法:「自决就是『港独』 基本法明确规定,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特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任何散布『港独』和『港独』相关这些,都是违反基本法。」刘小丽则多次公开辩解说,民主自决不同于民族自决,亦表明不支持「港独」,那幺,她是否不具备参选的资格?这一点需要有明确的说法。
被指定为刘小丽「planB」的李卓人,则被一些市民和媒体揭发,2013年码头工潮期间勾结外国工会力量,令工潮由纯香港工人争取劳工权益的行动,演变成外国势力乱港的舞台。李卓人任秘书长的职工盟由1994年起,每年都向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旗下的美国国际劳工团结中心,申请5万至10多万美元资助支持,至2014年已接受多达近164万美元的捐款,折合约1300万港元。这些行为是否也已违背了基本法的规定?李卓人是否也不具备参选立法会的资格?同样需要有明确的说法。
根据《立法会条例》第42A条和《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规例)第16条,提名是否有效,须由选举主任按照法例的要求作出决定。不过,如果政府当局能及早对一些违反了基本法的言行有明确的表态,将有助于选举主任就参选人的提名是否有效作出準确的判断。
不许「偷步」筹款
第二个是有关选举公平的问题,近日有团体到廉政公署指刘小丽偷步为九西补选筹款,指刘小丽在今年「七一游行」派发的宣传单张,已显示其积极备战九龙西补选,并对外呼吁捐款支持及列出捐款途径。而在8月的一场筹款晚宴上,她又把筹得的款项直接转入工党的银行户口。刘小丽回应指,小丽民主教室长期欠缺资源,她一直在七一游行期间筹款,筹得的款项会用作小丽民主教室的日常运作,否认偷步为九西补选筹款。
刘小丽是否存在「偷步」筹款的行为,其实事实十分清楚,只要仔细查一查,相信可以真相大白,现在既然已经有市民和团体向廉政公署举报,廉署是否应该跟进和调查,使选举公平、公正地进行?
立法会的补选是庄重而严肃的事情,不能允许「港独」参与其间,借选举的平台,大肆宣扬「港独」,亦不能允许取巧违规的行为,政府当局有必要提早就社会上存有疑问的重大问题作出明确的表态,以确保选举顺利举行,并减少无必要的争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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