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定向降準0.5个百分点支持“债转股”和小微企业融资

来源:政府作者/编辑:编辑 2018年06月25日

北京6月24日电(记者 吴雨、刘玉龙)中国人民银行24日决定,自7月5日起,下调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準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央行表示,此次定向降準是落实6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有关部署。鼓励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运用定向降準和从市场上募集的资金,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实施“债转股”项目。支持“债转股”实施主体真正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治理,并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定向降準资金不支持“名股实债”和“僵尸企业”的项目。同时,邮政储蓄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商行等中小银行应将降準资金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签约金额和资金到位进展比较缓慢,考虑到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主力军,可通过定向降準释放一定数量成本适当的长期资金,形成正向激励,提高其实施“债转股”的能力,加快已签约“债转股”项目落地。

据介绍,此次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定向降準,可释放资金约5000亿元,同时撬动相同规模的社会资金参与。央行表示,相关银行要建立台账,逐笔详细记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实施情况,按季报送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

同日,央行还决定下调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準备金率0.5个百分点,可释放资金约200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相关银行开拓小微企业市场,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较为突出。邮政储蓄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商行在支持小微企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其实施定向降準,有利于增强小微信贷供给能力,增加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改善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央行介绍,此次定向降準有利于稳步推进结构性去杠桿,有利于加大对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属于定向调控和精準调控。此外,金融机构使用降準资金支持“债转股”和小微企业融资的情况将纳入人民银行宏观审慎评估。

央行表示,将继续实施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把握好结构性去杠桿的力度和节奏,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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