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 徐博、梁晓飞)18日印发。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文件提出的一係列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安全生産领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规定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産责任体係,要求建立企业落实安全生産主体责任的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建立安全生産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意见提出,将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産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産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取消企业安全生産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産责任保险制度;改革生産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治理和安全生産国家标準制定发布机制,明确规定由国务院安全生産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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