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时报网讯】记者姚一鹤报道:新冠肺炎持续爆发,港交所(388)和证监会早前披露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提出所面对困难,并指当发行人披露「重要财务资料」,可容许发行人毋须停牌,接受发行人在5月中前发布正式的2019年年报,并会视乎疫情弹性处理。
港交所表示,于12月31日结束财政年度的发行人共有1792家,当中已刊发经审计的初步业绩的发行人有1399间,佔约78%,即有393间未能刊发已审计业绩;已刊发未获得核数师同意的初步业绩或管理帐目的发行人有372家,佔约21%;已刊发重要财务资料的发行人12间佔约1%。
港交所上市主管陈翊庭回应传媒查询表示,很高兴看到,几乎所有于12月31日结束财政年度的发行人都已刊发其初步业绩,或已提供其管理帐目或重要财务资料。这是相关发行人与其核数师、各个专业团体和许多其他业内人士,在目前艰难情况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她又表示,联交所及证监会早前也已就刊发年报和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和股东特别大会提供指引,将继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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