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贤通质疑,新股在上市前除招股文件外理应再无新披露,新股股价大升数倍,但无人放售、配售集中少数人,或当中存在问题。他提醒,中介人必须确保股份有真正公开的市场。另外,他又指,年内该会与港交所(388)合作处理供股大幅摊薄股权、借壳上市、壳股等问题,并在未来数月会推出谘询文件。
今年初证监会发出了指引及联合声明,向上市申请人、保荐人、包销商及配售代理提出关注。在发表该声明后,有四个申请人延迟上市计划。证监会已着眼于股权过度集中和配发基準等对这四个申请人作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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