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30日表示,为配合落实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发牌制度)而开设的监管局指明课程(指明课程)自去年10月已陆续开课。第一期开办的指明课程将于本年度第二季起相继完成。监管局主席谢伟铨最近向学员发信,呼吁已申领临时物业管理人牌照的学员于修毕课程后尽快申领正式物业管理人牌照。
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自去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的是透过制订及执行一套专为香港物业管理服务业而设的发牌规管制度及相应配套措施,鼓励及协助物管业及从业员朝优质化及专业化发展。为让业界有充足时间适应,发牌制度设有3年过渡期。
监管局已委託了4间大专院校承办指明课程,包括职业训练局香港专业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香港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以及香港理工大学专业进修学院。有关课程均已纳入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的课程名单」内,学员修毕课程后可申请持续进修基金资助课程费用。为了儘量方便学员选择地点上学,上述院校提供课程地点包括港岛区、九龙及新界。
4间院校第一期及第二期课程至今合共开办17班公开招生及17班企业包班(即由个别物管公司直接与院校接洽,为其辖下员工提供的指明课程),学员人数超过1000人。第一期课程已接近完成。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于致学员的信函中表示:「呼吁已申领临时物业管理人牌照的学员于修毕课程后尽快申领正式物业管理人牌照,携手推动业界朝优质化及专业化发展,为公众提供优质物管服务。」
发牌制度自去年8月实施后,业界反应正面,至今监管局已收到接近3700宗牌照申请预约,以及共发出超过2300个物业管理人及物管公司牌照。(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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